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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注册代办公司 长沙代办企业注册

时间:2020-07-29 07: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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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注册代办公司 长沙代办企业注册

现在长沙有一家公司,叫金屏优先,以京屏小店的名义招区县分销商,每个区县代理费用59800,这是骗子吗?

#长沙身边事# 网上办理业务真的便民吗?

不一定,昨天我一朋友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去黄兴镇政府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叫朋友自己网上办理申请,上传各项资料。

朋友被各种资料、步骤难住了,于是有人“恰到好处”地递上了代办服务名片,收价400元。

朋友想着我有电脑、打印机,便请我代劳。我断断续续花了大半天时间,算是整好了。

今天朋友带着资料前去柜台办理,工作人员先是说我资料传的方式不对,要求重新传,我传好后,又说输入信息格式不对,朋友只好在镇政府旁的复印店重新整理打印。

我不相信他人都能自己做好这个操作,办理这个证又非得通过这个网上流程,于是就有了代办,就有了耗时、就有了付费,这是便民吗?只是增加了民众的经济精神压力,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有更多时间聊天、抛鄙视来办理者目光的时间。

工作人员最起码有义务协助办理者完成流程,官方平台必须出具体细节操作视频。其实,就算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无法自己完成,便民还有待完善。

我认识一位冻品工厂老板,做事特别有方法,他有三家工厂,注册了三个品牌。每次有人找他谈省总代,或者城市代理,他都会在合同条款中重点注明不会再有其它代理,给代理商吃定心丸,并且不让对方知道他有多少个工厂和商标,如果哪个城市做的有起色,他就会在安插另外一个品牌过去,并且两家代理都不知道拿的都是同一家工厂的货源,质量重量都是一样的,就是产品包装和厂家地址不一样,无形之中就把他产品铺满一个地方了。我记得长沙有一个省总代,每年从他工厂拿货差不多在6000万货款左右,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客户,所以他在整个湖南都没有发展代理。 得罪这么大的客户去找小客户,得不偿失呀。

再讲一下我知道的另外一家烤串工厂,做事方法跟他有点不一样,这家烤串工厂原本在广西算最大的,在广西本土深耕多年,发展也算是最早一批,但是他的销售方法没那么前卫,看的不够长远。首先他就一个品牌,其次有省总代或者城市代做比较好的,他故意减少发货量,对外声称生产跟不上,或者原材料吃紧。经过几次这么折腾,代理就会找其它货源,工厂就可以把直营店开下去,毫无诚信可言!!吃过他亏的代理商都不跟他玩了!!

坐标南宁,一位路过烤串工厂门口的路人!!

“花32.6万买了一个事故车!”湖南长沙,向女士异常气愤,她花费32.6万元在某运通公司购买一辆奥迪车,还没有上牌就被隔壁某运丰公司的人给撞坏了,虽运通和运丰公司同属于一家,但是目前运通公司称:车辆已经交付,他们不愿退车,只愿修车!

签订合同,然后新车到店。当天上午,向女士到店缴纳费用并办理分期,专门交纳了1000元的上牌服务费,下午该店要求向女士找一个人一起去上牌,向女士找哥哥帮忙。

哥哥刚把车开出门,隔壁的运丰公司的工作人员倒车给撞了,交警队认定:运丰负全部责任!而运通公司总经理孙先生说:车辆所有人为向女士,他们正在协商解决。

【老胡说法】

1、花32.6万元却买了一个事故车。对向女士而言,这辆她没有开一分钟,发生事故时,车辆并没有交付,并且造成车辆受损的人也是他们一家公司的,不换车真的说不过去!

其实,《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运通公司负有交付新车的义务,如果车辆并未交付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运通公司,运通公司必须交付一辆新车给向女士。

如果运通公司把车辆修好后,却称此车是新车,从而交付给向女士,那么运通公司涉嫌欺诈,应当支付97.2万的惩罚性赔偿金。

但是,《民法典》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一旦交付,对于向女士的车辆造成是损害,依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肇事者即运通公司负有维修义务,而此事与运通公司无关。

从法律上讲,到底是换车还是修车,问题的关键是车辆是否交付。

即:认定车辆已经交付,那么就是修车;而车辆没有交付,其结果就是换车。

2、车辆属于特殊动产,其交付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的交付包含四种交易方式:现实交付、交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本案中只涉及现实交付,其意思是把车给你,也就是交钥匙视为交付。

当车辆登记没有办好,而车辆已经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责任,因此对于发生事故,交付比登记重要。

因为民法典第121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3、那么本案中,向女士的车辆到底交付了没有呢?

从案件事实看,可以有两个方向的理解:

第一个方向:向女士的车辆代办了上牌服务,缴纳了1000元钱,运通要向女士找人帮忙去上牌,并非交付,因为上牌要选号,向女士的哥哥前往属于帮忙开车而已,同时帮助向女士选号。

等车辆上牌完毕,此时运通公司的服务才完成,此时交付钥匙,经过向女士确认,才算交付。

第二个方向:上牌并非购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属于代办服务,车辆的钥匙交到向女士的哥哥手里,视为交付到向女士指定的代办人,视为已经交付。

因此,车辆是否交付,本身具有争议,笔者的观点是,向女士的车辆属于正在交付之中,综合全案,建议运通公司为向女士换新车为宜。

当然,因为车辆即使修好了,再卖的话也不可能按照新车的价格卖。

因为运通公司公司而言,也不能对客户隐瞒发生事故的事实。

该公司应该正在思考通过降价给向女士一个补偿,或者就打官司博一把。而让向女提起诉讼,无疑会损害奥迪车的信誉!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和@蜜蜂说法 一起关注热点案例,多学法律少吃亏!

#长沙头条#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付钱未交付的新车被撞能换新的吗#

【#房企动态# 恒大长沙法拍五标的悉数流拍,“保交楼”仍任重道远】

今日,五个由恒大开发建设的标的在阿里法拍平台悉数流拍,代理机构鑫源拍卖向记者透露,这些资产的拍卖是由政府部门委托,它们最初属于恒大,后来出于保交楼诉求被冻结,并被过户到政府平台,“现在拿出来拍卖,变现的资金主要用于保交楼”。

目前,这5个标的的权益人皆为浏阳市祥盛房地产,通过股权穿透可知,该公司由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100%持有,意味着标的物“权属清晰,无纠纷、无其他法律问题存在”。

有关人员表示,本次流拍后,是否进行二拍还是未知数。当下,恒大30万“军令状”已完成25.6万套,距离年关还有10天,交楼压力仍然严峻。目前,恒大交付的主要阻力仍是资金问题。今年,已有包括恒大足球场、新总部深圳恒大中心等恒大地标性项目被陆续变现,此外还有若干闲置地块遭遇政府回收。但就恒大庞大的债务体量来说,这些减值资产仍是九牛一毛。

在消息面上,近日,根据港交所披露,包括中国恒大、许家印夫妇在内的若干主体共计减持7亿股恒大物业股权,持股比例从58.18%下降至51.71%。此外,恒大于昨日晚间公布了境外债务重组最新进展,称目前与债权人等各方在重组方案框架、关键条款方面的分歧正在不断收窄。

#恒大#

千万不要混淆!湖南中级职称评审合格名单公示网站及证书查询网站

鉴于最近很多网友提问:“我们合格人员的名单为什么不是官网12333公示的?长沙人才网公示的靠谱吗?”现在小编为大家一一解惑,希望大家不要着急。

首先,80%以上的人只知道湖南只有土建类的中级考试。给大家科普下,湖南省的中级职称获取方式除了以考代评 还可以直接参评。且评审的基本也就是长沙市和岳阳,而80%以上的人又只愿意选择长沙市。目前至少在小编看来湖南中级职称评审基本也就是长沙中级职称评审。

其次,今年长沙市中级职称评审不是统一上报,分了三个地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集团、高新区)所以公示也是分批公示的且公示网站不一致。第一批是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第二批是长沙人才网,第三批是长沙市人事代理网。

再者,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基本是在哪里上报,就哪里公示。所以只要是湖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改字令。不管在哪个网站公示,基本都是正规的值得认可的,所以大家现在不要胡思乱想。另外关于证书下来后查询网站是否统一,目前我们推测基本绝大多数肯定还是沿用以前的查询网站12333官网,但是人才网和人事代理网也不一定不能查询。今年申报人数比往年要多得多,通过人数自然也比往年多,所以官方分流到不同网站查询也是有可能的。比如人才代理,或者人事代理网。具体是怎么回事,一个月后证书下来了 答案自然揭晓。更多关于湖南省中级职称评审什么时候下证,下证后哪个网站查询?请随时关注#长沙安歌教育何老师&湖南土建中级职称丹丹&湖南土建中级杠精丹丹#

你见过几个湖南人平时用繁体的?[捂脸]//@三木目人:‘’代理‘’[what],你往上翻,哪一天不是湖南長沙//@月夜蓝枫:这回代理用的湖南?

【新民诉法施行,湖南法院首例适用电子送达裁判文书1月1日已抵达!】“叮!”1月1日早上8点40分,长沙某律所的刘律师手机上收到一条不同寻常的弹屏信息,信息载明其代理的一起案子已结案,判决书通过“闪信+”送达平台、收转发平台送达到了其手机上。同一时间,株洲市的被告谭先生手机上也收到了该判决书。这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以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民事裁判文书。网页链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 #第1个工作日#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以整车生产为主业的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GAC MITSUBISHI,GAC MITSUBISHI MOTORS CO.,LTD)成立于,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年限30年,注册资本19.47亿元。旗下拥有欧蓝德、奕歌、祺智(EV)、劲炫、(进口帕杰罗)等多款车型。

,广汽三菱全年销量13.62万辆,同比增长3.5%。

广汽三菱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业务。

广汽三菱于10月12日在长沙挂牌成立,位于中国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目前共有员工2900人。公司现拥有研究开发中心、冲压、焊装、涂装、总装、整车检测中心等具有先进工艺的生产车间和技术、品质保障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强大的零部件配套协作体系和布局不断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

3月29日,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在长沙经开区的建设工地上正式开工,发动机工厂将于正式投产,引进生产三菱汽车最先进的发动机,一期年产能15万台。

秉承三菱汽车的先进技术及SUV专长,广汽三菱将陆续投产多款三菱全球战略车型,满足市场及顾客的需求。通过持续的创新、进取、追求完美,广汽三菱将成为社会期待、尊重利益相关方的企业。

经营范围

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内饰用品、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汽三菱收购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

11月18日,广汽三菱全资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1月,三菱汽车首席运营官特雷弗·曼恩到访广汽三菱。

3月,广汽三菱汽车发动机工厂在长沙开工,广汽三菱开始全产业链布局。

4月,广汽三菱首款新能源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祺智”亮相上海国际车展。

6月,欧蓝德2.0L荣耀版发布。

9月,广汽三菱第30万辆整车在长沙下线。

10月31日,三菱汽车会长卡洛斯·戈恩一行与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及广汽三菱经营层等进行交流。

11月,广汽三菱冠名湖南卫视全新大型音乐公益真人秀——《让世界听见》。并向达祖小学“向阳花合唱团”的小朋友们,捐赠了“音乐教室”和大批爱心物资。

12月,蔡国庆成为欧蓝德首位明星车主,在广汽三菱北京菱顺店完成交车。

1月14日消息,展示改装车及相关零部件的“东京汽车沙龙”14日在日本千叶市的幕张国际会展中心开幕。三菱汽车将在度伊始发售的纯电动汽车(EV)微型车样车“K-EV concept X Style”首次亮相。三菱汽车的纯电微型车与日产共同研发。每次充电可行驶约170公里。扣除政府等补贴后实际售价预计约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起。[5]

6月16日,广汽三菱与郴州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湖南省临武县刑事案例 被告人孙某鹏帮信罪被判拘役一个月】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决书节选:

公诉机关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鹏,男,2000年生于湖南省临武县。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以郴临检刑诉[20XX]3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鹏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XX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某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XX年2月,被告人孙某鹏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收购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账号和微信账号,为谋取非法利益,孙某鹏将自己名下的长沙银行卡(账号6214××××7516)、中国工商银行卡(账号6222××××5601)、电话卡(号码155××××9169)各一张,快递给对方用于流转非法资金,并告知了对方自己的微信账号(peXXXX755)和支付宝账户(182××××5441)。

经核查,孙某鹏名下的长沙银行卡流入非法资金180010.8元(包括被害人褚某被骗资金180000元)。孙某鹏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流入非法资金398548.8元(包括被害人山东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骗资金130000元)。孙某鹏获利1800元。

XX年12月13日,被告人孙某鹏到临武县XX局汾市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被告人孙某鹏已在XX机关退缴违法所得1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鹏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金额578559.6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建议判处被告人孙某鹏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鹏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孙某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鹏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鹏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网页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某鹏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孙某鹏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八百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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