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9日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消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8条措施,研究决定将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6月13日)发放自治区级非遗代表传承人补助资金,提前到2月份发放,给予216名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每人5000元,总计108万元。
通过提前发放补助,大力支持广大非遗传承人在严格履行非遗保护、传承、弘扬职责义务的同时,积极融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传统戏剧、音乐、技艺、美术、医药等非遗领域专业优势,创作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接地气、有温度的非遗作品,记录感人故事、讴歌人间大爱、鼓舞人民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注入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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