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组建微信群,邀请群员打麻将,6月11日,被告人余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6月20日至1月3日,被告人余某某在自己微信上组建名为“娱乐开心群”的微信群,并通过在该微信群内发送“胡乐安庆麻将”房间链接,组织邀请刘某某、朱某某等群成员以打“胡乐安庆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余某某在此过程中以每局收取3元房间费的方式从中获利。7月20日,经安徽东方司法鉴定所鉴定,余某某利用手机开设赌场收取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7396元,其中用于购买“胡乐安庆麻将”房卡的费用为9050元,7月24日,余某某经太湖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6月1日,太湖县公安局扣押余某某违法所得3137.50元,8月8日,太湖县公安局扣押余某某违法所得15208.50元,6月5日,余某某向太湖县人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90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终端,以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27396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