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秦飓风”专项行动,11月中旬前,在执行局长蒋先南的带队指挥下,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出动24名执行干警驱车1小时,前往榆林市高新区某小区执行腾房任务,经过执行干警共同努力,腾房行动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圆满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名下房屋被拍卖后,有配合法院做好后续腾房工作的义务,偏偏就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因被执行人梁某拒不腾空房屋,导致涉案房产经过司法拍卖成功却不能将房产交付给申请人,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横山区法院决定对涉案房产予以强制腾空。执行干警依照事先制定好的腾房行动方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指挥组、警戒组、物品登记组、控制组、摄像组、协调组各就其位,有力的保障了腾房执行行动顺利开展。被执行人梁某在腾房临近尾声时试图闯入腾房现场,当即被负责现场警戒的法警控制,并就近带往横山区人民法院基层西南法庭谈话。本次腾房行动从上午10时开始,下午14时结束,顺利腾空房内所有物品。
腾房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的一块硬骨头,在横山法院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关心下,横山法院执行局针对拒不腾空涉案房产重点案件,组织人力物力,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决啃下硬骨头案件,执行局长蒋先南表示:横山区法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腾房行为打击力度,凡经公告腾房而拒不腾空房屋的,横山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形成通过个案打击系列案件的暴风骤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法官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认真遵守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迁出房屋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高 岗 责任编辑:李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