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龙口人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通告 附举报电话

@龙口人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通告 附举报电话

时间:2020-08-09 02:14:40

相关推荐

@龙口人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通告 附举报电话

重要通告

过期食品、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产品标签)、假冒伪劣食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

为净化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即日起,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专项整治。请各食品经营生产业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索证索票管理(索证索票即销售、生产业户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进货渠道等内容,并且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销售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销售、生产业户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报告)进货查验记录、进销货台账,10月15日之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自10月16日起,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双随机”的工作模式,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第12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举报投诉电话:12315、8732721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月9日

编辑 阿文精彩回看

●刚刚公布!全国百强县市榜单揭晓,龙口市上榜多个榜单!

●厉害了!龙口歌手登上《放歌中国》舞台,惊艳献唱原创歌曲《快递小哥》

●龙口人注意了!最新公告!举报这几类违规行为有奖!

●桑岛这位渔民大爷,火了!

●重要通知!10月8日起,龙口公交改点了!将执行冬季时间……

●龙口街头感人一幕:八级强风下,你在高空守护国旗的样子,真帅!

●@龙口人,雨+降温!还有一个重要提醒,本周工作时间有变!

●吃货福利!包贝尔请龙口人来抽一支上上签!涮起来,嗨起来!

●龙口寒门学子的好机会:邦华厨师班招生啦,免费培训!

●龙口这家高级酒店诚聘精英!里面的豪华泳池开放啦,速来享受一把吧!

●买世界名牌化妆品、女包?不用跑那么远,龙口就有,藏在这里......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在看,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