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沅江市城区和泗湖山镇连发两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沅江交警大队民警通宵奋战,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祝某科、廖某鑫抓获归案。
案一
8月4日晚19时许,沅江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泗湖山镇朱红村朱家嘴南堤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已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同时调取周边监控录像追踪,锁定肇事车辆为一台两轮摩托车。当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祝某科(男,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抓获。
▲讯问现场
经审讯,祝某科对自己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沅江市泗湖山镇朱红村朱家嘴南堤路段撞击行人致死后逃逸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二
8月4日23时55分许,沅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沅江市沅江大道盛世嘉园东门地段,两行人被撞,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肇事现场附近视频监控等,锁定肇事车辆为湘H7Q**9小轿车。
▲肇事车辆图片
8月5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鑫到沅江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查,廖某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8月4日23时50分许驾驶湘H7Q**9小轿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沅江大道盛世嘉园东门地段时,与行人姚某沅(57岁、沅江市庆云山人)、刘某浩(沅江市庆云山人)相撞,造成刘某浩受伤、姚某元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廖某鑫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廖某鑫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醒: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救助伤者、
保护好现场并报警处理,
切勿心存侥幸!
来 源 | 沅江公安
【来源:沅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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