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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货车与行人发生碰撞 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时间:2023-08-07 04: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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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货车与行人发生碰撞 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12 月 11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发布称,近日龙华区观光路大水坑一村公交站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与三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一人当场死亡及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年 12 月 3 日 7 时 20 分许,蒋某明驾驶粤 B****8 号重型厢式货车,沿龙华区观光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观澜观光路大水坑一村公交站路段时,车身与在观光路由东往西步行过人行横道的宗某欣、刘某凤、张某清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凤、张某清受伤、宗某欣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经查,事故现场位于龙华区观光路北往南大水坑一村公交站台路段的人行横道上,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信号灯运作正常,标志标线清晰,事发时为白天。

既然通行条件良好,那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公布的监控看到,

12 月 2 日 22 时 30 分许蒋某明驾驶装满货物的粤 B****8 号重型厢式货车,从观澜出发至虎门某快递分拨中心下了一小部分货。12 月 3 日 6 时 10 分许蒋某明驾车原路返回观澜某快递中心。在到达事发路段时,肇事司机在看到行人过马路时虽然有减速,但最终还是撞上了行人。

"经调查,蒋某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并且超载驾驶,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未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蒋某明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行人宗某欣、刘某凤、张某清未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货车超载危害】

1、超载会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2、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

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3 超载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

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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