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1969年出生,安徽省太和县人。近日,其因为杀害其婆婆被判刑。
金女士与其婆婆关系一向不和睦。1月底,金女士丈夫从其妹妹家将婆婆接回家中居住。2月14日,丈夫因外出参加婚宴醉酒未返家。当晚,金女士拨打丈夫电话让其回家,但丈夫未回,金女士心生怨恨。次日晨7时许,金女士见婆婆仍在熟睡,想起多年来与婆婆及其家人的矛盾,加之气愤丈夫一夜未归,便用双手扼掐婆婆脖子并按压其口部,致婆婆死亡。经鉴定,其婆婆是被他人扼压颈部、按压口唇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阜阳中院审理认为,金女士不能正确处理婆媳关系,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判决,金女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