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8月1日施行 生活垃圾将强制分类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8月1日施行 生活垃圾将强制分类

时间:2022-09-07 03:04:08

相关推荐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8月1日施行 生活垃圾将强制分类

7月31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8月1日条例施行后,南宁市将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为广西第一个出台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正式施行后,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要按规定将生活垃圾按照各自类别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赵克英:“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受到罚款处罚的,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社会服务,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可以免予罚款。”

当前,从源头控制垃圾的产生量已迫在眉睫,《条例》从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作出了一系列促进减量的规定。南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陆彦明:“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公共机构发挥带头作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不能使用一次性杯具;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生产和使用,旅馆、酒店等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餐饮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目前南宁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还没实现全覆盖,《条例》实施后将如何推动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对此,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表示,当前首要目标是通过加大宣传、提升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加大执法等措施把垃圾分类在全社会全面展开:“当前一段时间的执法重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公共机构应该要担当起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有关行业的执行;目前对于市民,更多的应当是教育、引导,动员他们主动参与。”

记者 彭龙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