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近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曝光两起扬尘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临清市两处施工工地因违反规定,未覆盖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地面,均被顶格处罚,罚款10万元。
今年9月,聊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时,发现临清市某两镇的A公司施工工地和B项目施工工地均存在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地面未覆盖问题。在接到上级转办意见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检查,A公司施工工地约8万平方米的裸露土地、50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覆盖;B项目施工工地约10方黄沙未覆盖、20余袋水泥露天堆放,并有大片裸露地面未完全覆盖或临时绿化。同时,该两处施工工地均存在未设置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防治扬尘的设施设备等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责令该两处施工工地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并依法对两处施工工地裸土未覆盖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并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A公司和B项目的行为违反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依照规定,对A公司施工工地和B项目施工工地均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十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为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持续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进一步建立起“不敢为”、“不能为”的长效机制。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聊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