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12月27日,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表决通过,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出现,不仅给施暴者以震慑,也冲击了“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理念,让家暴不再是法外之地。
《反家暴法》中所界定的“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暴不只发生在夫妻之间,同居情侣、父母与子女、婆媳之间有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
在道德层面和学术层面,经济控制、强迫过性生活、长期不理睬对方、因妻子不生育或不生男孩而歧视、限制与亲朋好友交往等也属于家庭暴力。
家暴不是要忍气吞声的“秘密”!当家暴来袭,首先保护好自己,及时就医,然后果断向公安、妇联、人民法院、民政等部门寻求帮助。
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近年来,挺身而出、帮忙报案的正义“路人”越来越多!
受家暴时,可以自己或通过近亲属、相关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既保护女性,也保护男性。
在家暴中,也有因证据不足无法离婚的案例。那么,什么可以成为你的呈堂供词?
请牢记!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面对家暴,请选择“零容忍”!
接下来几期我们将会围绕:
1、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行使的20项权利系列
2、针对当前疫情如何预防及心理疏导系列
请大家继续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