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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征兵工作相关问题的公示

时间:2019-04-05 18: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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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征兵工作相关问题的公示

根据省、市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当前征兵工作相关问题公示如下:

一、关于役前教育训练和审批定兵时间

原则上,参训预定新兵自入营训练至交接起运全程封闭管理,不安排返家。自9月2日开始役前教育训练,9月5日前完成审批定兵,9月10日开始新兵运输,其中“双合格”人员及定兵名单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审批定兵的原则

审批定兵坚持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①优先批准大学生入伍,双合格大学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低学历青年入伍;②优先批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③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④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⑤优先批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⑥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⑦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⑧贫困户家庭子女入伍。

三、关于定兵学历认定

①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新生和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按大学生认定;非全日制在校生、新生按非大学生认定。②高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认定以定兵会当日新兵本人学历状态为准,已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认定为大学新生,尚未取得的认定为高中学历,在坚持定兵原则的基础上,将高考分数作为定兵排序的重要参考;中职中专毕业生等同高中学历。

华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8月27日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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