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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事项!

时间:2019-10-17 15: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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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文件精神,有效缓解“择校热”,化解“大班额”,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49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发〔〕90号)、《西咸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陕西咸教卫体发〔〕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秦汉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西咸新区和秦汉新城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学校学区划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细化招生入学规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区域教育均衡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卫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卫体局1703室,具体负责招生入学日常工作。各学区、义务段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平稳。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符合秦汉新城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细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划定学区。

根据省市和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学校合理划定学区,公布学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秦汉新城官网及秦汉教卫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细则及学区划分(见附件2)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跨区域招生。

2.招生对象。

小学: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秦汉新城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秦汉新城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批准备案。

3.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教育卫体局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按照教育卫体局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具有秦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学区划分,在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直属学校负责本校学区内秦汉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入学信息审核要求:

(1)秦汉新城户籍新生信息审核(截止6月30日前落户人员)。

小学: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学校登记入学。

初中: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登记入学。在区外小学就读的秦汉新城户籍学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簿、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入学。

(2)新城城镇化建设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信息审核。

因新城城镇化建设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等,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3)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子女新生信息审核。

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薄和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中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已购房不能落户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物业相关证明资料。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审核。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秦汉户籍并取得秦汉新城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西咸新区户籍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②随迁子女“四证”信息审核。

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即为进城务工人员入学信息审核点,家长持“四证”(见附件4)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

①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附件5),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②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合同期内)、公租房(合同期内)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④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家长依据相关政策提供资料到对口学校进行信息审核。

4.招生入学。

各学区、直属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程序,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1),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审核时限和审核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结合就读意愿,统筹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拆迁户过度村民子女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信息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卫体局。教育卫体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结合家长就读意愿,统筹安排符合政策适龄儿童入学。若家长意愿学校学位已满,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新城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招生对象

在公办学区学校或指定资审点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秦汉新城范围内招生,具体由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微信公众号(西咸教育卫体局发布)及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

3.招生计划

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微信公众号(西咸教育卫体局发布)及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

4.网上报名

具有秦汉新城户籍的适龄儿童,有意愿在民办小学就读的由窑店学区统筹安排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点击进入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xaywjy),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5.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统一使用西安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由新区统筹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至西咸新区招生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教育局卫体局审核同意报新区教育卫体局核准后,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补录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由新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新城教育卫体局备案。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新城教育卫体局按照“参考意愿,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6.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按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其他群体入学。一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三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六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七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八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四)以下情形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空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2.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3.提供不实信息的,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五)班额设置

1.新生年级班额设置,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否则,不予建立学籍。

2.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及时将新生有关信息按规定如实录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并积极对接原县区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坚决杜绝学籍空挂及无学籍借读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学区范围内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学校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交叉区域存在入学问题的,要服从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教育卫体局将把“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纳入学区和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二)建立预警制度。各校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主动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对学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要及时上报教育卫体局。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

(四)严格执纪问责。按照省市及新区教育卫体局要求,成立秦汉新城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招生入学政策解释,化解入学矛盾及信访维稳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协调接待中心地址:窑店街道办渭柳佳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电话:38037712),对招生工作实行监督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实行全系统教师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政策宣传。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践行“主动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纯洁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要大力宣传新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附件:

1.秦汉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2.秦汉新城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证”具体内容

5.秦汉新城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6.流出证明样表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

6月18日

附件2

秦汉新城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学区划分一览表(小学)

秦汉新城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学区划分一览表(初中)

1.村组入学条件:系村组常住户子女;

2.小区入学条件:具有秦汉新城户籍业主直系子女,集体户不在范围之内。

来源:教育教学工作部、咸阳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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