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及驻马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2月3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市车管所、腾麟服务站、神州服务站及九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车驾管窗口对外业务。
二、暂停全市(含九县及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驾考中心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的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ha.)或者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驾考中心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驾考中心将积极与其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以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五、暂停机动车检验业务。对暂停期间的机动车检验到期而无法检验的,暂不予处罚,但车主仍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以上所涉及的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交警支队将及时公告。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