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疫情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诈骗46万 张掖一男子获刑七年五个月

疫情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诈骗46万 张掖一男子获刑七年五个月

时间:2022-06-26 02:26:44

相关推荐

疫情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诈骗46万 张掖一男子获刑七年五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张掖市甘州区一男子利用网络向他人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非法获利46万余元。8月28日,甘州区法院对尚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尚某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此案系甘州区法院今年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现该判决已生效,并移送执行。

经审理查明,2月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间,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发布其有口罩低价出售的虚假信息,添加了十位被害人微信,通过微信聊天虚构其有一次性医用口罩货源并低价出售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先付款后发货为由,通过银行卡收款、微信收款的方式骗取各被害人现金共计464900元,诈骗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尚某及其父亲退赔赃款230000元。

甘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尚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且退赔了部分赃款,甘州区法院从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角度出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涉及疫情防护用品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之一。此次口罩诈骗案的宣判,是甘州区法院严格落实、规范运用国家法律法规的体现,同时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诈骗行为的决心。

鼎立信,最值得关注的曝光平台!

来源:张掖市甘州区法院

编辑:陈世赟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