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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指导各移动运营商在重点防火期、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公益性消防安全短信提示。
第四十六条
生态环境、气象、水利、地震部门应当及时将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参与处置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四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邮政、快递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十八条
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煤炭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来源:牡丹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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