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鲁0112执266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程志河与被执行人孙永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永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程志河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永平,男,195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济南市历城区仲宫洪福商场68号,身份证号码370121195306116051。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鲁0112民初92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810749.11元及相应利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用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永平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76
【来源:济南历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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