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今天(4月9日)发布通知,确定宁波市各类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社区学院、成人学校于5月6日以后视情况开学,具体时间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确定并公布。
在甬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登记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按照教育部通知,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8日;中考相应作延期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此前,从浙江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经过专家论证、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认为学校有序开学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分层分类分地区组织学校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①浙江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②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这些学段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③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⑤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