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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考作文‖苏锡常镇高三年级第二次调研测试“正确”与“善良”审题立意及优秀作文

时间:2020-11-09 1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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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考作文‖苏锡常镇高三年级第二次调研测试“正确”与“善良”审题立意及优秀作文

以上两种选择无高下优劣之分,考生能做出明确选择,能在“正确”与“善良”的权衡中突出一方并充分说理,即视为切题。

特别提示:

1、如果考生脱离“二者不可得兼”这一特殊语境,或者根本不谈“选择”,只是泛泛而谈“正确”或“善良”的作用或二者之间的关系,或者貌似选择实则含混论证,则视为不切题。 原则上不高于42分。

2、 如果考生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只论证“正确”或“善良”中的一方的作用,忽略另一方,缺乏对二者必要的权衡比较,视为基本切题。 原则上不高于56分。

3、此次作文审题不难,但在立意时需要考生有较强的逻辑思辨能力。写作中,能否把自己选择的原因分析清楚、能否精准举出那些“二者不可得兼”两难例子,将是影响分数高低的重要因素。学生能够作出选择并阐述理由,但是核心观点和核心论据存在不匹配,则最高不超过49分。如果只是个别例证存在偏差,酌情扣分。对例子正误判断的标准则在于,行为主体在作出“正确”与“善良”选择之前是明晰真相并明辨是非的, 例如“扶不扶老人”“给红十字会捐款却被挪作他用”则不属于两难选择之后的行为。

4、以下两种情况视为切题且深刻:考生在面对困境时,选择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选择,如:在平常小事面前选择善良,在国家大义面前选择正确,但需明确国家大义不应是当时的正义,而是经过历史验证的正义;考生在做出选择之后发现,自己虽然当时选择了善良,但善良其实也是最正确的选择,或者自己当时选择了正确,但正确其实也是最善良的选择。例如在《三体》中维德和章北海做了正确但不善良的事,程心做了善良但是不正确的事。

评分说明:

1.判分原则

从考场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一以贯之。

议论文重点看“是否讲理”“会不会讲理”。要审视文与题、材料和观点是否统一浑成,看论证和分析是否严谨深刻,是否能言之成理、自圆其说。关注议论文语言的规范,避免过于华丽、大而无当、虚张声势、有形无实的表达。

记叙文重在评价其构思、细节、文采、意蕴等写作技巧和写作智慧,强调叙事要合乎生活真实,有真情实感,防止虚假的贴标签式作文。

2.判分等级

建议49分切入。

一类卷63分以上;二类卷56~62分;三类卷49~55分;四类卷42~48分;五类卷28~41分;六类卷27分以下。

3.补充说明

①作文达到三基本,即立意基本准确,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应在48分以上判分。以充分肯定的态度正确对待学生作文,有利于调动学生写作的积极性。

② 考生如果在文章开头写出是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做出选择,但是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只论证“正确”或“善良”中的一方的作用,完全忽略另一方,缺乏对二者必要的权衡比较, 最高不超过46分。

③ 考生如果脱离“二者不可得兼”这一特殊语境,或者根本不谈“选择”,只是泛泛而谈“正确”或“善良”的作用, 一般不超过42分。

④对有特色的作文,如文体创新、见解独特、立意新颖、富有生活情趣等,阅卷者应秉持公心,以欣赏的眼光,勇于打高分,充分调动学生写作甚至创作的积极性。

⑤作文评分兼顾“语文素养”,文体不伦不类、模糊不清者,行文前言不搭后语、逻辑思路混乱者,书写潦草、错别字、病句较多者,一律下降一个档次。

4.个案处理

①确认抄袭的,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篇幅与原作相同,最高不超过20分;内容基本相同的,最高不超过10分。

②文体不明,视为五类卷;文体不明,且语言素养较差者,视为六类卷。

③完篇而字数不足,正常评分之后,再扣字数不足分,每少50字扣1分,扣满3分为止;明显未完篇的文章,视篇幅和内容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最高不能超过46分(不满100字,0~5分;200字左右,6~10分;300字左右,11~20分;400字左右,21~30分;500字左右,31~40分;600字左右,41~46分);未完篇的文章不再扣字数不足分。

④游戏人生、语言格调低下的“问题卷”,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凡思想情感庸俗低下,即使切题完篇,评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如果内容恶俗不堪,评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⑤卷面、错别字扣分,每错(别)一字扣1分,扣满5分为止。

⑥不写作文题目的,扣2分。

01:善良永远在场 (65分)

林语堂先生盛赞探春这朵“ 玫瑰花” ,然而探春对待生身母亲赵姨娘的态度始馋是我心上一个“ 结”—— 还真依玫瑰的刺,对于玫瑰来说再“ 正确” 不过,一都生生扎痛了旁人。

探春与赵姨娘的尴尬关系便是一种正确与善良的交锋。森严的封建礼法下,庶子的“ 母亲” 是正室夫人而非生下他的妾侍。探春不认赵姨娘符合这种标准下的正确,可于人的善性出发着实有几分无情。

我无意站在现代道德的立场上去指责探春“ 不善良” ,我只是想借此亮明我的主张: 正确与善良的博弈中,我选择善良。

哲学中讲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所谓的“ 正确” 无可避免地带着时代的履痕。封建时代的礼教被奉为至理,我们如今痛斥的扼杀人性的行为在当时却是正确无误。我们当今处在的时代不可与千百年前同日而语,但我们仍然无法拒绝时代本身的局限。我并非指一切正确的标准都没有价值,那便是滑入相对主义了,但当我们举起正确大旗时,心小不审慎总是有益的。

相对于“ 正确” ,善良,或是植根于善良背后的人性,是更永恒的存在。从古至今对于父母子女的关系与责任义务的界定不断嬗变,但心厎那份炽热的亲情一直在。我们没法超越时代去界定某种永远正确的真理,但我们可以去听从内心善良的呼喊。

在细细思忖,便是不考虑时代局限,我们又如何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绝对正确。世上如“ 地球是圆的” ,这类普遍正确的真理并不多,我们平时遇到的问题,多是见仁见智。我们不要像网络暴民一般自视自己正确无疑,便挥舞起尖锐的言语之刀划伤别人。正如熊培云所言“ 我的真理以你不接受为边界” ,比起戾气满满的思想征服之军,善良的包容异见的态度是更大的格局。

对善良的坚持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坚定捍卫。如果所谓正确给人带来的是伤痛,正确又有何益?

所以我很爱87 版红楼为探春改编的结局,在她凭借南安王妃之女的身份远嫁的送行仪式上,她终究,含着热泪回望了那个角落里没有资格落泪却早已泣不成声的生身母亲。” 奴去也,莫牵连” ,在这一回望中,善良的本能压倒了所谓的“ 正确” 。而善良本身,即是正确的选择。

02:抬高枪口一厘米(66分)

柏林墙前,一个人快速向墙的另一侧奔跑而去。一位士兵举起手枪,咒骂着扣下扳机。子弹在逃跑者的头顶呼啸而过。

是士兵的枪法不准?亦或者是他有意地将枪口抬高了一厘米?

我也更愿意相信第二种猜测。枪击逃跑者是这位士兵的“正确法令”,而那一厘米则让人看到了善良的可贵。

事实上,许多场合下,“正确”来源于一种多数人的立场,通常是一种广泛观点的不断认同所堆砌而成的。人处于其中,区别仅在于你是否从心底认同并履行“正确”。

有言:“法律是行为准则的最底线,道德是行为准则的制高线。”因而,通常情况下法律所认可的“正确”与人性之“善良”并不相违背,反相辅相成,制约行为使其不越界。

但当某一刻,你发现内心的“善良”在这一点上压倒了众所周知的“正确”时,别怀疑。正确固然是行为准则的一大部分,然而善良更是出自人性的自我判断。多歧为贵,不求苟同。正因人性把控着行为准则最高的那一条线,它更能以俯瞰与大爱,完成对“正确”的审视与评判。若丧失了这只“天眼”,结果亦是显而易见的。——即盲目服从所谓“正确”。

正如卡尔维诺所提出的“地狱”。抛开“善良”一味服从“正确”无异于对待“地狱”的第一种方式——接受并融入。而第二种——寻找非地狱的人或事,给予他们空间,使之生存下去,亦可称之为听从内心“善良”之呼唤,寻求“人性”的留存。

“抬高枪口一厘米”便是在两者中选择了后者。实际上,士兵并未反叛“正确”,似乎他也无力做到,但这一厘米即为自我的“善良”和良知留了一线生机,更是在人性中升华出一丝神性来。

当然,善良并不可成为毁坏法律的借口。《局外人》中“每一个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可能成为杀人犯”,并但大有别于真正的人性,反是一种以扯断底线以枪害高线即人性的行为。这样的“善良”不出自于自我价值判断,反更类于一种畸形的“正确”了。

真实的“正确”与“善良”并无根本上的矛盾,它们为同一目标所服务。

但若“正确”使称的“善良”感到不安与无所适从时,请抬高你的枪口一厘米。

03:我愿是药神(61)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最后,程勇坐在囚车里,司机把车速放到最慢,程勇望向窗外,人山人海。所有人的眼中都饱含泪水,包括第三次坐进影院的我。

程勇犯法了,他失去了作为公民理应坚守的立场,为此,也失去了自由,可他在车上,夕阳透过车窗,他的脸被照亮,撑起善良的翅膀,飞往人性的远方。

如果可以,我也愿成为药神,含泪挥别立场,选择善良。

子曰:所谓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善良,是建立在共情之上的道德品格,程勇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他感受到了痛苦,感受到病人的折磨,感受到病人家属的喘息。这压在他身上,感同身受。比起这样的痛苦,自己的自由,自己的金钱都显得那样渺小,甚至自己自幼被教育不可越雷池半步的法律底线,都被善良所带来的光所照亮。

违法,无疑是错的,因此,他深陷囹圄,可这共情的能力,和随之而来的善良品格,却值得我们赞扬。所以我们把它拍成电影。我们同样赞美杀死凯撒的勃鲁托斯,赞美泛灵论者金子美玲,纵使行刺与自杀行为本身有所偏颇,但为人们造福,为蓝鲸抱不平的善良,早使他们行为的缺陷被减少,而品德的光芒被万人传诵。

值得指出的是,此处所讲的善良是建立在普适道德之上的,而不是无条件的妇人之仁。如今互联网上肆虐的所谓“圣母”,只还不过是同情心泛滥迷惑大众视听的人罢了,善良亦有高下之分,能为之放弃立场的善良其背后必有一个更为宏大的命题,如千万白血病患的生命,如罗马帝国兴衰的背景,而非花花草草,一草一木,都值得放弃立场而共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指出:“法益,是入罪的基础 ;伦理,是出罪的基础。”这个思想的起源是春秋时期晏子关于法律的解读。法律,是有温度的。它无疑是每个公民都应恪守的立场,可他却会为真正的善良让步。程勇的原型——陆勇事实上没有被判刑。他善良的检察官 们决定不起诉,同样的,那些检察官并没有被因此而追责,甚至,刑法修改案出台,明确指出购买他国药品,未造成影响,不宜“假药罪”论处,典例给的就是陆勇案。

诚然正确理应是我们的立场,但在非常时期,我们是否应盲从所谓“正确”迫害知识分子,打砸日系车?还是应严守“善良” 这一盏明灯,不为所动。

事实上,世上不存在一个完美的圆,所以“正确”也亦不存在永恒不变的“正确”,但我知晓,善良与正确不应有冲突,倘若有。

我愿意含泪挥别脚下土地,成为药神,飞向天空,因为我想信:

总有一天,我会安全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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