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5月6日起,各高校可根据生源特点、学生规模、疫情防控条件等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开学,原则上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可先返校开学;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其他单位(除高校以外),需报主管部门并经属地市(州)政府同意后,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具体开学时间。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高等院校新冠肺炎技术方案和防控指南,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排查与健康申报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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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杨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