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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时间:2024-01-02 16: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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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107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未来减持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157,399,9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3%)的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8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561,2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中信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024)。北京中信拟在减持公告披露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8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分别于6月17日、9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7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104),对北京中信减持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自5月25日至9月10日期间,北京中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58,008股,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蓝帆医疗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

集中竞价 5月25日 17.85 400,500 0.0415

集中竞价 5月26日 19.41 112,900 0.0117

集中竞价 5月27日 21.60 39,400 0.0041

集中竞价 5月28日 21.74 302,500 0.0314

集中竞价 5月29日 24.04 170,100 0.0176

集中竞价 6月1日 24.47 105,200 0.0109

集中竞价 6月2日 23.76 101,100 0.0105

集中竞价 6月3日 24.31 79,500 0.0082

集中竞价 6月4日 24.53 107,500 0.0112

北京中信 集中竞价 6月5日 24.07 84,900 0.0088

集中竞价 6月8日 24.25 282,800 0.0293

集中竞价 6月9日 24.13 72,600 0.0075

集中竞价 6月10日 25.94 125,400 0.0130

集中竞价 6月11日 26.01 293,500 0.0304

集中竞价 6月12日 28.00 242,100 0.0251

集中竞价 6月15日 30.09 226,000 0.0234

集中竞价 6月16日 30.27 263,000 0.0273

集中竞价 6月17日 31.12 119,700 0.0124

集中竞价 6月18日 29.55 143,500 0.0149

集中竞价 6月19日 29.35 164,900 0.0171

集中竞价 6月22日 28.79 110,532 0.0115

集中竞价 6月23日 28.44 189,900 0.0197

集中竞价 6月24日 27.93 239,600 0.0249

集中竞价 6月29日 29.44 262,700 0.0273

集中竞价 6月30日 29.69 316,800 0.0329

集中竞价 7月1日 29.31 206,000 0.0214

集中竞价 7月2日 29.32 73,000 0.0076

集中竞价 7月3日 29.99 131,100 0.0136

集中竞价 7月6日 30.16 102,800 0.0107

集中竞价 7月7日 30.39 127,000 0.0132

集中竞价 7月8日 29.23 113,000 0.0117

集中竞价 7月9日 29.00 110,700 0.0115

集中竞价 7月10日 30.89 173,200 0.0180

集中竞价 7月13日 34.96 50,100 0.0052

集中竞价 7月14日 36.13 199,400 0.0207

集中竞价 7月15日 34.93 154,700 0.0160

集中竞价 7月16日 33.13 78,600 0.0082

集中竞价 7月17日 30.88 54,800 0.0057

集中竞价 7月20日 30.39 91,600 0.0095

集中竞价 7月21日 31.57 80,900 0.0084

集中竞价 7月22日 31.93 66,500 0.0069

集中竞价 7月23日 30.77 95,300 0.0099

集中竞价 7月24日 29.14 56,300 0.0058

集中竞价 7月27日 29.92 102,500 0.0106

集中竞价 7月28日 30.26 81,400 0.0084

集中竞价 7月29日 30.90 55,600 0.0058

集中竞价 7月30日 30.49 52,100 0.0054

集中竞价 7月31日 30.91 160,800 0.0167

集中竞价 8月3日 32.66 125,100 0.0130

集中竞价 8月4日 33.92 89,100 0.0092

集中竞价 8月5日 33.91 120,600 0.0125

集中竞价 8月6日 33.36 60,000 0.0062

集中竞价 8月7日 32.43 84,800 0.0088

集中竞价 8月10日 32.02 30,700 0.0032

集中竞价 8月11日 32.32 101,500 0.0105

集中竞价 8月12日 29.89 114,500 0.0119

集中竞价 8月13日 29.64 75,500 0.0078

集中竞价 8月14日 29.50 104,100 0.0108

集中竞价 8月17日 29.82 89,600 0.0093

集中竞价 8月18日 29.81 148,900 0.0154

集中竞价 8月19日 29.24 87,300 0.0091

集中竞价 8月20日 28.70 98,300 0.0102

集中竞价 8月21日 28.55 100,500 0.0104

集中竞价 8月24日 29.33 214,700 0.0223

集中竞价 8月25日 30.21 178,500 0.0185

集中竞价 8月26日 29.40 210,705 0.0219

集中竞价 8月27日 28.19 632,500 0.0656

集中竞价 8月28日 26.87 471,600 0.0489

集中竞价 8月31日 27.64 199,700 0.0207

集中竞价 9月1日 27.07 139,600 0.0145

集中竞价 9月2日 26.30 321,500 0.0333

集中竞价 9月3日 26.48 190,800 0.0198

集中竞价 9月4 日 25.79 144,600 0.0150

集中竞价 9月7日 25.56 178,300 0.0185

集中竞价 9月8日 25.16 210,900 0.0219

集中竞价 9月9日 24.40 334,700 0.0347

集中竞价 9月10日 24.37 325,371 0.0338

合 计 12,158,008 1.2612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9,557,943 17.59 157,399,935 16.33

北京中信 其件股中份:无限售条32,109,336 3.33 82,948,606 8.60

件股份有限售条137,448,607 14.26 74,451,329 7.72

合 计 169,557,943 17.59 157,399,935 16.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中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北京中信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中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股份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

1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 持股5%以上股东 157,399,935 16.33

(有限合伙)

合计 157,399,935 16.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为6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形成。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8,561,2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9,280,6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相关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北京中信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时做出相关股份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北京中信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根据《重

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

定,特承诺如下:

1、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关于发行股份 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北京中信 锁定期的承诺 公开转让或通过大宗交易、协议等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允

函 许北京中信转让的情况除外。

在此基础上,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北京中信所持股份按以下方式分三期解除锁定:

(1)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12个月且CB

Cardio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II”)

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锁定,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份数量=CBCH II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

诺净利润数总和×北京中信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

但不超过北京中信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的28.00%;

(2)第二期股份应于CBCH II 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

披露后解除锁定,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CBCHII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北京

中信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但不超过北京中信通过

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的33.00%;

(3)第三期股份应于CBCH II 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

披露后解除锁定,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北京中信截

至第三期末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北京中信应向上市公

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发行价格。

上述承诺事项中关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及承诺净利

润数等定义,以北京中信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订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2、北京中信将严格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份锁定

和解锁的约定。

3、上述股份锁定事项不包括北京中信因未实现盈利预测承

诺而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

4、本次重组完成后,北京中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5、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规

定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北京中信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北京中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中信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特此向蓝帆医疗作出

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合伙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中的

关于发行股份 5.58%,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北京中信 锁定期的补充 2、上述股份锁定事项不妨碍本合伙企业履行本合伙企业于

承诺函 12月22日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项下的潜在股份补偿义务。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上市公司

股票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北京中信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特确认并承诺如下:

关于未来60个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的 60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

月上市公司股 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市场环境

北京中信 份变动安排情 和自身资金情况,在遵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

况的承诺函 章程、本合伙企业签署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

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CB CardioHoldings V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前提下,相应变动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本合伙企业在未来 60 个月内不谋求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始终低于李振平先生及李振平

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且差额比例

将始终维持在15%以上。

2、其他相关股份承诺

无。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中信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北京中信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中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北京中信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未规定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北京中信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北京中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公司将持续关注北京中信后续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北京中信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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