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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0 0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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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通知

创森各成员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市要申请国家创森验收,在 2+1&三城联创中率先实现创建目标。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切实对照问题,寻找差距,加大力度,补齐短板,坚决打赢创森攻坚战。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目前全民的支持率、满意度、知晓率还普遍较低,我县要采取多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

(一)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电视宣传

(1)、县创森办要制作一个创森成效专题片,反映全县在创森中取得的成效及做法,制作好后在县电视台、延安电视台陆续播出。

5月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创森办。

(2)、延川县电视台要在《延川新闻》栏目播出前插播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生态宜居延安&的公益广告。

4月20日前开始播出,至创森成功验收。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创森办。

2、网络微信宣传

将创森宣传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几家知名的微信平台(例如:团延安 微延安 爱特延安)、系统内网站、手机平台播出,并在各网站开设创森工作专题、专栏和宣传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全方位报道宣传我县创森整体工作。

4月30日前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创森办。

3、户外广告宣传

在全县大型的电子屏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在重要节点因地制宜,设立创森宣传牌、宣传墙、宣传标语。

在二中桥头设置大型喷绘宣传由县创森办负责落实;县城电子屏由城管局负责落实宣传任务;各商场、企业外墙固定电子屏由工商局负责落实宣传任务。

4月15日前全部落实到位,至创森成功验收。

责任单位:城管局、工商局、县创森办监督落实。

4、机关、学校、社区、小区、村组宣传

每个机关、单位、企业都要有一个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

每个社区、小区和村组都要办一个宣传橱窗或张贴宣传画,组织各住户开展 延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万人签名活动&。

每个中小学都要向学生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家长签名后交回学校;每个班级张贴一幅创森宣传画;每个校园办一个创森宣传专栏。

4月20日前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社区、学校、县房产局、县教育局、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办监督落实。

5、文化宣传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文竞赛,鼓励每个中小学生写一篇作文。

5月30日前结束征稿。优秀作文推荐《延安日报》发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公共交通宣传

在公交车、出租车、县际客车车身张贴创森宣传广告。

4月15日前落实到位,至创森成功验收。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客运办。

7、旅游景区宣传

在乾坤湾景区,因地制宜,采取标语、宣传栏、宣传牌、宣传墙、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宣传。

4月30日前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乾坤湾景区管理局。

8、公共场所宣传

医院、超市、市场、广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创森宣传牌或者张贴创森宣传海报。

4月20日前完成,至创森成功验收。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

9、市树市花宣传

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市树市花宣传标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单位院落、办公场所栽植市树市花,提高群众知晓率。

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县创森办监督落实。

(二)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森宣传统一在县创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委宣传部及县创森办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督查、检查及市民支持率、满意度的抽查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要把创森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宣传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所有宣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落实工作责任。创森宣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纳入创森年底目标考核。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创森宣传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4、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全社会行动等多种主体参与的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机制。县创森办要及时通报全县创森宣传工作动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

5、注重宣传实效。切实增强创森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注重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确保营造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社会氛围。

6、强化监督问责。以上各项宣传任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县创森办督查组将对各镇、大禹街道办、县创森成员各单位宣传任务跟踪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快短板任务建设

按照全市创森工作会议要求,4月底前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县创森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迅速行动,寻找差距,下大力气补齐各项短板任务,确保创森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一)要加快建设东峰山山体公园基础设施及游憩设施和健身器材配备,确保新增绿地面积25.24万㎡,使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要达到11㎡;

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要完成剩余30公里水岸绿化建设任务,并对完成的水岸绿化进行回头望,补植补栽,完善提高;

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要对城区、机关院落、居民小区绿化率较低、绿化不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四)要完成22株古树名木建档、挂牌、保护工作。

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一)抽调县水务、交运、住建、城管、枣业、果业、景区管理局、教育局、城区街道办等成员单位人员充实到创森办,开展创森迎验工作,就全县历年来创森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档案资料的完善,迎接4月份省初验和6月份国验。

(二)由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创森工作进行定期督查,进一步推进创森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创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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