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野猪损害庄稼,政府掏钱埋单。北京市延庆县自实施《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以来,已连续4年共为野猪埋单53万元。
“十五”期间,延庆县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全县有林地面积发展到202
万亩,林木绿化率达67%。山绿了、水清了,树多了、天蓝了,良好的环境为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创造了舒适的生存空间。此外,延庆县林业局不断加大《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使全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
增加,野猪、黑鹳、白天鹅等珍稀动物在县域内频繁出现,山区农民保护野
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随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不断增加和活动范围的
逐渐扩大,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每年春秋季节,一些大型野生动物如野猪四处出击、糟蹋庄稼,农民们辛苦种植的玉米、黄豆、马铃薯等农作物都成了他们狂食的美餐。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兼顾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2002年5月,延庆县在北京地区率先出台了《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办法规定:由政府按农民实际损失的70%给予补偿。据统计,2005年,延庆县受到野猪侵害的玉米、黄豆、马铃薯等作物面积696亩,涉及11个乡(镇),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补偿金额27.6万元,补偿款已在年前发放到农户手中。
(赵红梅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