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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2022-03-31 1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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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1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8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

(二)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83.3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6,394.1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附表: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武利民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武利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于培诺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于培诺、武利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21,347.8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12%。截止201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10,402.32万元,负债总额10,855.27万元,资产负债率5%,所有者权益总额199,547.0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15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13,478,667.1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47,866.71元后结余192,130,800.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44,348.0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875,148.42元。

2011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较好,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48,000,000.0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收到原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立信”)通知,获悉南京立信将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立信”)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2年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名称英文翻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公司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的英文翻译“Changzhou Almaden Stock Co., Ltd."修改为“Changzhou Almaden Co., Ltd."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2年5月18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二名,监事韩雪蒂先生因事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杨庆女士代为出席并主持、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15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13,478,667.1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47,866.71元后结余192,130,800.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44,348.0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875,148.42元。

2011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较好,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48,000,000.00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收到原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立信”)通知,获悉南京立信将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韩雪蒂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同意韩雪蒂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免去韩雪蒂先生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王培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候选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因此,我们确认本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培基,男,195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于常州市轻工职业大学,曾在常州市皮革厂设备科任职,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王培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王培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11年度审计机构和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立信”)通知,获悉南京立信将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和2012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公司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和201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2年4月2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于培诺先生和武利民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4日。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香树湾花园酒店元和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上述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5月15日-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2年5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5月1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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