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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和多个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农业春耕备耕情况

时间:2018-09-26 1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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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和多个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农业春耕备耕情况

近日,疫情防控方面,我省迎来了重大好消息。复工复产方面,我省出台了许多新的措施。为进一步回应公众对疫情防控处置相关工作的关切,2月22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通报“目前我省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和多个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农业春耕备耕情况”。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通报

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吴捷

自1月25日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书记和省长靠前指挥下,各级党委政府守土尽责、严防严控,各部门严格履责、协同配合,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随着昨天上午最后2例确诊病例康复出院,我省累计确诊的18例患者已全部治愈,实现了疫情防控“三清零”,即:确诊病例治愈“清零”、密切接触者“清零”、所有疫点“清零”,连续17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既定的确诊病例“零死亡”和医护人员“零感染”目标,抗击疫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医疗救治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作战。疫情发生以来,调集全省三甲医院优质资源,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施治,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8家省级医院、省疾控中心和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发挥专长,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统一调配,协调一致,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是多学科医疗救治专家沉着应对。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建集感染、传染、重症、呼吸、影像、检验、院感、心理、药学、中藏医等多学科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扎实开展日常会诊、紧急会诊、院际会诊、远程会诊,严格执行诊疗标准,科学、精心、全力救治,所有患者中西医结合施治,并采取藏医辅助康复。

在此期间,各位专家勇于创新,集学科、专业特长于一身,将多年丰富临床经验于一体,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心上,把救治患者的重任扛在肩上,在实战中提升救治能力,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对于危重症患者,通过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3个危重症病例现已全部康复出院,效果显著。在治疗重症患者过程中,制定一对一诊疗方案,精准施治,同时,专家组结合高原实际,提出了对高海拔地区新冠肺炎重症患者氧合指数诊断标准校正的建议,被国家认可并纳入国家诊疗方案。充分展示了我省医疗救治专家组在精心救治患者的同时,潜心钻研、主动进取、勇于探索的敬业精神,对推进高原地区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提升高原地区重症患者救治水平和救治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医者仁心,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援青博士服务团的专家们,发挥专业优势,指导我省各地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助力提升我省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国务院指导组的专家,亲自为我省医务人员授课,深入基层,身体力行,指导我们更加坚定信念,不断进取,取得了一个个疫情防控的可喜成绩。培训组的专家们,建立我省医护人员三级防护培训模式,开发317护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培训视频资料,培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师资队伍,强化后备赴湖北医疗队的培训和考核,为实现我省医护人员“零感染”奠定了基础。

三是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日夜奋战。疫情初期,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制定了医疗救治预案,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救治原则,集中优质专家、优质资源、优质团队,在省第四人民医院和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紧急动员,组织医疗救治团队,收住确诊患者后集中调配诊治,切实落实救治方案,实行一人一方案、一人一团队措施,为确诊患者恢复健康付出大量心血,作出了巨大贡献。

借此机会,我想向我省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目前我省取得了抗击疫情阶段性胜利,我们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但湖北等重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周边省份疫情仍在持续,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希望大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要聚会聚餐。全国疫情一天不结束,我们丝毫不懈怠,病毒一天不消除,我们坚决不收兵!

我坚信,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通过科学、精准防控,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加力,不断巩固防控成果,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一定能够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

我省复工复产和农牧业生产疫情防控工作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 祝增红

为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稳步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和农牧业生产,全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狠抓疫情防控不动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疫保障。

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稳定向好局面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科学部署,精准施策,扎实工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并实现住院病例全部治愈出院“清零”、密切接触者全部按要求解除医学观察“清零”、所有确定的疫点“清零”的“三清零”目标,有力保障了复工复产和农牧业生产。

二、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指导

根据省政府《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健全工作机制,下沉工作力量,全面组织做好开复工前防疫措施审核、日常防控指导,加强重点行业疫情监测,及时开展疫情应对处置。对职工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由当地基层医疗机构派驻2名医务人员,指导企业科学落实人员分散办工作业住宿、工作场所通风消毒、日常防护、错峰上岗、错时隔座就餐或盒餐配送等防护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现有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针对近期餐饮服务行业、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等开业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消毒剂使用指南、防控技术指南等十项指南,供各地、各单位实际工作中使用。按照“疫情要防、生产不停”的原则,指导农牧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全面保障春耕生产和以接羔保育为主的春季畜牧业生产。

三、科学指导复工复产人员分类管理

按照“科学指导、分类管理、合理适度、精准施策”的原则,对返岗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精准实施人员管控措施。对重点疫区返岗人员,实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体温正常、无临床表现异常者,由用工单位实施健康管理的负责人出具证明,准予复岗;观察期间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者,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样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胸部CT影像学和血象检查,核酸检测阴性,发热症状消失、胸部CT影像无异常,准予复岗。对非重点疫区返岗人员,实行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体温正常、无临床表现异常者,由用工单位实施健康管理的负责人出具证明,准予复岗,在用工单位继续实行7天岗位健康管理;观察期间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者,按照来自重点疫区有发热等不适症状人员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对省内跨区域返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登记其返岗前14天旅居史及健康状况,若无旅居史或发热等症状即可返岗,返岗后继续实行岗位健康管理。若有旅居史,按照重点疫区和非重点疫区返岗人员管理;加强返岗后的日常健康管理,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四、针对性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加强评估研判,精准施策,各地实施更加符合本地实际的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疫情监测,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并充分发挥流感监测网络作用,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可疑病例,第一时间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继续加强定点救治医院管理,全面总结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成功救治工作经验,为指导全省救治工作打好基础。全省各地定点医院时刻保持警惕,充分做好病例救治准备,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各项准备,做到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关爱医护人员,激发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担当有为。

五、切实做好社区和农村防控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和农村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社区(村)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发挥好社区(村)在人员排查、居家隔离、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环境整洁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切实发挥疫情防控专业力量作用,进一步加大社区(村)防控培训力度,提升社区(村)防控专业能力,指导社区(村)规范开展防控工作,继续夯实群防群控工作基础。

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全力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马忠英

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省交通运输厅在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和全力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方面的情况。

第一个方面,路网运行保畅工作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规范设置我省公路沿线防疫检测站,有效保障了人员车辆通行和重要物资运输畅通。省界公路方面,切实抓好源头管控,根据周边省区疫情,合理设置省界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对所有入青人员实行“两查一测”,防止疫情通过省界输入。省内公路方面,按照分区分级管控的原则,加大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湟中区和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出口公路沿线路口的防疫检查力度,阻断疫情向外扩散。非重点防控地区、一般防控地区公路沿线将全部撤销防疫检查站(点)。农村公路方面,省界和重点防控地区的农村公路,均由县级人民政府视相邻地区疫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但不允许采取挖断等硬隔离措施封闭交通。同时,全省所有封闭管控路段,全部开放交通。

第二个方面,运输服务恢复工作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尽快恢复全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工作要求,统筹分析道路客流发展趋势和运输需求,做好错峰返程客流研判和应急运力储备,提前准备一线从业人员所需口罩和汽车客运站场、运营车辆所需消毒剂等防控物资,加强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指导各地对符合恢复道路客运服务条件的地区,在落实好“道路客运站场消杀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市际、县际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客座率控制在50%以下”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恢复道路运输服务,切实为全省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截至2月21日,省内西宁、共和、同仁等23个县级及以上客运站恢复运营服务。西宁至海晏、西宁至共和、西宁至同仁等7条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和海晏至祁连、共和至贵德、同仁至尖扎等28条县际道路客运班线恢复正常运营,省际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继续暂停,其他省内班线客运已做好随时恢复运营的准备。全省16个暂停运营巡游出租汽车的区县中6个已恢复运营,21个暂停运营城市公交的区县中9个已恢复运营。同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精准摸排农民工返岗复工、学生返校等重点人群出行需求,建立运输服务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服务,保障重点人群的出行需求。

第三个方面,交通重点项目开复工准备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提前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交通建设项目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积极做好复工开工准备工作和返岗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在确保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公路建设项目开复工,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引领作用。全省建设公路重点项目26个,计划完成投资180亿元。其中,持续推进西海至察汉诺、扁都口至门源等22个公路续建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45亿元;拟开工建设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等4个新建公路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5亿元。结合当前气候条件及疫情防控形势,计划西宁周边地区及东部农业区在2月底前做好复工准备,3月复工建设;其他地区在3月底前做好复工准备,力争4月复工建设。工地相对封闭的桥梁、隧道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提前复工。同时,加快4个拟新开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街子至隆务3个项目计划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同仁至赛尔龙项目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交通是人员流动的大动脉,也是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生命线,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和推动复工复产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公路交通保畅、运输服务保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稳定社会就业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毛江明

2月11日,省政府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人社工作职能,重点在保障企业用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用心用力、精准施策,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普遍存在的招工难、用工难问题,通过摸排调研、优化服务、精准对接,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一是加强分析监测和形势研判,着力强化政策支撑。深入分析疫情对当前我省稳就业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梳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困难,研究提出应对措施。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和农民工务工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坚持就业优先扩充就业增量、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劳动者就业创业渠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对当前形势下,持续做好全省稳就业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财政、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做好返岗复工疫情防护、加大劳动用工监察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为有效化解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深入企业摸排调研,搭建线上招聘平台。自2月份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专题调研组,由厅主要领导同志带队,先后深入青海晶珠藏药有限公司、华源医药有限公司、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韵达快递西宁分公司等重点企业摸排调研用工需求,梳理紧缺岗位。同时,加强与工信、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全省企业开复工情况。针对不同企业的岗位需求,搭建线上招聘直通车,及时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目前,已通过“青海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青海人社通”APP“青海省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青海人才市场网“就业扶贫直通车”等线上服务平台,为472家企业发布招聘岗位19100余个。比如,青海新时代能源有限公司需招聘450人,通过线上平台发布后,已有600余名求职者报名,近期企业将组织面试、录用等工作。三是精准推送岗位信息,组织引导员工返岗复工。依托各类线上服务平台和劳务经纪人、驻村第一书记等资源,向本地劳动者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引导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与招聘活动。指导企业合理确定用工来源、数量,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并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实行点对点劳务协作,引导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确保劳动者安全到岗。同时,对本地劳动者难以满足用工需求的企业,依托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和线上招聘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和对接企业招聘用工信息,组织远程视频面试,开展定向招聘用工。四是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用好“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等服务平台,指导企业根据开复工情况,开展急需紧缺工种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劳动者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免费课程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五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通知》,将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作为当前就业领域服务大局、抗击疫情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建立工作专班,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实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同时,全面拓展线上就业服务渠道,强化定点服务,设立重点企业招聘用工专区,提供开复工信息通报、劳动者和企业集中返岗求助受理等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建立了 “青海省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工作群”,要求各地于每日17:00前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用工情况。

二、综合施策稳定就业岗位

稳就业就要稳企业,稳企业就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岗位。在充分考虑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和基金结余情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免、减、缓、返”四个方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免,就是从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减,就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参保企业,可适当延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期,最多可延长6个月。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人员各项权益记录。返,就是持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扩大政策受益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六州及所辖县参保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分别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60%和7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6个月的月失业保险金和上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返还,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三、稳慎处理劳动关系

疫情发生伊始,针对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立即制定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对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工作要求。近日,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又会同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从稳定用工关系、稳定工资待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把协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引导企业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协商解决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问题。要求各地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发挥多元机制合力,简化优化仲裁办案流程,为因疫情引发的重大争议、集体争议、农民工争议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争取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下一步,全省人社系统将进一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扛起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持续抓好现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应对举措,为全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积极贡献人社力量。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及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通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师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我厅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及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服务保障方面。及时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告知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积极推行网上业务办理,营业场所业务办理实行预约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情况发生。

政策支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后,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有11家企业提出缓缴申请,涉及缴存职工21700余人。二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上述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保障职工提取需求。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快受理审批,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

优化办事流程。一是简化进省登记手续。在疫情结束之前,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企业办理进青登记或信息变更的,一律在网上办理,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二是优化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工作,依托“青海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在线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线技术审查,主管部门在线审批,实现“不见面”审查审批。三是提高开复工审批时效。施工现场符合开复工条件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开复工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24小时内,会同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出具核查意见。

明确工程计价调整政策。施工企业采取工地封闭式管理、人员防控及隔离、卫生消杀防护、日常监测排查等措施所产生的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列入工程造价据实结算。因疫情影响造成劳务人员工资上涨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上涨部分,合同约定调整办法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调整办法或约定不调整的,按照“5%以下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的原则确定材料价格调整办法,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因发包方要求赶工产生的赶工措施费由发包方承担。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合同工期的项目,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导致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同时发包方应加快工程款支付,确保防疫专项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对于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发承包双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疫情及后续影响,合理确定工程价款和工期。

加强工地疫情防控。一是及时组织劳务人员返岗。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组织的建筑劳务人员,可直接返岗复工。其他来自非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实施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单位要对所使用的劳务人员身份证号、来源地、健康状况、返岗时间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返岗务工人员健康台账,杜绝未经健康确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登记,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及时报告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四是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企业要对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时消毒;要严格工地食堂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项目进展动态监测,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开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

防疫情 抓春耕 力促全省农牧业生产平稳开局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巩爱岐 本报记者 顾植霞 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多策并举,一手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以备耕春播、“菜篮子”稳产保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为主的春季农牧业生产。当前,各类农用物资调储充足,备耕生产有序,春耕已从民和、尖扎、贵德、乐都等县川水地区陆续展开,牧区接羔育幼、防灾减灾等工作进展有序。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牧区疫情防控指导服务。针对农牧区医疗资源少,农民工返乡多,防控力量薄弱的实际,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发出《致广大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动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宣传引导,指导农牧民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科学有效防控处置疫情,为农牧业正常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备耕春播生产需要,及时动员农牧民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抢农时、务农活,抓好备耕春播和畜牧业生产。

二、全力抓好备耕春播生产。加大农资储备供应,共收储各类农作物良种3080万公斤,27家种子企业大部分已复工开展供种调运,可满足春耕生产用种需求。调储各类化肥13万吨以上,陆续下摆到海东、西宁、海北、海南、海西等市(州)县基层网点,后续货源仍在继续调进,能够满足春耕生产需求。200000万公顷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方案已印发各地,做到了地块、面积、作物、资金 “四落实”。已培训农机手2500余人,检修农机具8万余台(套),685个农机服务组织随时可以投入春耕生产。省农业农村厅组成6个工作组,由6名厅级领导带队,已深入8个市州服务指导疫情防控和春季农牧业生产。

三、抓实“菜篮子”稳产保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菜篮子”生产保障供给的决策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推进产销衔接,引导地产菜应售尽售,指导抓好蔬菜生产,增加产出。尤其是西宁市加强蔬菜调度,强化生猪、牛羊肉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各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品种丰富,供应量充足。全省在田蔬菜面积达到7333公顷,冬春季可提供25万吨蔬菜,400多座蔬菜保鲜库储藏各类蔬菜2万多吨,满足消费者日常需求,确保了农产品有得调、调得出,不断档、不脱销,有效保障了“菜篮子”供给。

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与新冠肺炎防控结合起来,强化屠宰环节监管,整治家禽市场,开展环境消毒,有力地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以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为依托,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公路动物防疫安全检查,加大对野生动物和活畜的检查力度。全省排查养殖场及散养户16万场(户)次,畜禽420万头(只/羽/匹)次,消毒圈舍859.26万平方米。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车辆300余车、家畜1万余头只。

五、协调畅通绿色通道。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优化车辆通行服务,提高鲜活农畜产品和生鲜乳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开通新冠肺炎疫情农畜产品及农用物资运输直通车,加强对装载鲜活农畜产品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疏导,确保了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农畜产品和农用物资绿色通道畅通,保障了生活用品、农畜产品和农用物资供应。

六、推进农牧企业项目开工复产。147家省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已开工复产54家,复工率37%,职工返岗率50%;8家饲料加工企业和13家屠宰加工企业已复工投产,饲料产量和屠宰量分别已恢复到同比季节的77%和75%;49个县乡饲草料储备库已调运储备饲草料8.7万吨,可有效应对牧区中小雪灾。现代农业产业园、藏区“菜篮子”、高标准农田项目待解冻后,可全面开工复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紧的关键阶段,也是备耕春播和畜牧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农时不等人,全省春播生产由东到西陆续展开。抓好备耕春播生产、“菜篮子”生产事关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做好全省备耕春播暨“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是目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农事活动和落实差别化防控疫情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打好防疫情保春耕,夺小康之年农业丰收的攻坚战。

一是分区分级推动农牧区疫情防控。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和统一协调调度要求,分区分级配合指导抓好农村牧区疫情防控工作,既要把农业农村部门防控疫情的责任压实,更要把抓好农牧业生产的主业责任压实。二是不误农时抓好备耕春播。当前各地土壤墒情普遍较好,有利于适时春耕播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广泛动员、引导农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抓好备耕春播,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加强农资储备调运,有序组织农用物资进村入田。积极主动与气象等部门联系沟通,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努力抢农时、抓生产,保障备耕春播生产顺利进行。指导抓好春季设施蔬菜生产,适时做到地产菜“应出尽出”,提高本地蔬菜市场供给率。抓好接羔育幼、舍饲补饲,提高仔畜繁活率。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标准化养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禽肉禽蛋和生鲜乳生产供应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结合下一步开展的万名干部下乡开展“鼓干劲、稳脱贫、迎小康”活动、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宣传活动,联点包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检查服务指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分区域、分作物技术指导要点,把防病治虫以及增产稳产的技术措施落实到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12316平台等手段,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提升农牧民培训实效。四是积极引导农牧企业全面开工复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农牧企业加快开工复产, 抢时机、列清单、排工期,尽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求;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有序开工复工;鼓励就地就近务工,解决当前生产加工用工难的问题,不误农时搞好生产,力争实现全年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努力把疫情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李欣 李雪萌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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