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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7人公告(第二批)

时间:2019-09-09 1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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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7人公告(第二批)

(二)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9月15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第3类招聘对象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相关奖项或称号证明材料;

6.民办在职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7.其中离校未就业的、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届毕业生 岗位,需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以 学段学科+姓名 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tsjy1212@,并电话确认已收到。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一次考试。分场次或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签约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商区党群工作部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1.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7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2.问题答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2个答辩问题(一题为有关于本次片段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以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 八闽健康码 (通过 闽政通APP 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 八闽健康码 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三公开 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及区党群工作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550755。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7398852。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2.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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