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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医疗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时间:2022-12-15 21: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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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医疗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央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冯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一些节目存在非法兜售药品及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通知还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学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医疗养生类节目主持人需要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养生类节目播出管理,通知还提出了“三个严禁”:严禁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产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通知还提出,严禁播出任何虚假、医疗广告的同时,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的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的广告形式来播出。单条的广告的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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