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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1人公告

时间:2022-03-01 0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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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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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9:26:38 在线咨询 根据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44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为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35人,控制总量备案制人员16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 高校毕业生 。 高校毕业生 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部分招聘岗位仅限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临朐县的人员报考;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1)。

6.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备案制内人员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9月21日9:00-9月23日18:00。

查询时间:9月21日11:00-9月24日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 http://www./ 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 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人事代理、控制总量备案制内人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于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携带相关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到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2.网上初审。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已在临朐县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9月21日12:00-9月24日17:00登陆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须于9月24日17:00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临朐县黄龙路645号)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临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妥善保存,参加面试时使用)。

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按核减聘用计划数与原计划招聘数的比例相应核减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计划(尾数采用去尾法)。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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