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黄冈市政府门户网站 黄政办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

黄冈市政府门户网站 黄政办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

时间:2022-05-18 02:59:55

相关推荐

黄冈市政府门户网站 黄政办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市区社区(村)开具证明事项过多、过滥和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52号)和《黄冈市市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黄政办发﹝﹞6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以下简称《保留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社区(村)证明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受理条件;未经批准,市区各单位不得擅自增设证明环节;确需新设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纳入清单。

二、优化服务流程。将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统一纳入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集中、规范、高效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要对照《保留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优化。

三、加强信息共享。市区政府及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做好电子证照库和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监管责任。市区政府及部门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要积极探索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机制,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等方式,切实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五、特殊情况处理。对在市区外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企业、群众到社区(村)开具清单之外的证明,社区(村)应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附件: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7月19日

附件

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索要单位

证明内容

1

经营场所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为无法提供有效房屋权属证明或使用证明文件的企业注册登记出具住所证明。涉及非“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企业,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由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2

居(村)民经济困难证明

教育、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

对申请低保户、五保户的个人或家庭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对申请援助或救助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意见,用于申请法律援助、各类助学金、困难补贴、病残救助、受灾生活救助、临时救助、诉讼费减免等(低保户、五保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除外)。

3

婚育证明

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

办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准入终止妊娠证明等(婚育情况发生变化且情况复杂需出具此类证明);相关档案不全的,协助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婚姻状况。

4

亲属关系证明

司法行政、不动产登记、人社、保险、法院等部门

办理继承类公证、财产继承、领取保险、抚恤金、不动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无法定证照可以证明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监护关系、监护资格)

5

收养当事人情况证明

民政部门

收养人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送养人是否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情况证明。

6

居民正常死亡证明

公安、人社、保险等部门

居民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事实。

7

就业创业登记证明

人社部门

记载就业、失业状况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示,申请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创业证。

8

失地农民相关证明

人社部门

本村(社区)居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事务。

9

农村分户证明

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农村户口分户,划分宅基地;集体土地转移、变更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

10

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不动产登记、林业、司法行政等部门

办理土地权属、林权登记、林木采伐审批、纠纷调处质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11

从事中医实践活动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证明被考核人员在本村(社区)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

12

政审类证明

人社、公安、人武等部门

发展党员、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招录、辅警招聘、征兵等。

注:1.上述证明事项包括盖章材料、办事申请表格、起证明作用的说明类材料等;

2.涉及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的证据材料不包括在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黄冈市政府门户网站 黄政办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的通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