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天(28日)在北京举行,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此次修订草案增加行政处罚种类,加大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力度。
草案增加行政处罚种类,增加规定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不得申请行政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责令停止行为、责令作出行为等行政处罚种类。
草案扩大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增加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
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加综合行政执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大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力度,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五年。
草案增加“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行政处罚的依据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但是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更有利于当事人的,适用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