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0-04-04 19:01:48

相关推荐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市各相关部门: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6日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九部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3214号)精神,我市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扎实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

一、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完善生态、资源环境管理制度

继续强化排污权交易工作,完善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实施细则,探索排污权储备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继续深化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积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模式,不断提升农村河道保洁的专业化、精细化、机械化水平。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实施差别水价政策,及时贯彻落实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贯彻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配合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责任部门:市环保局、海渔局、水利局、物价局、国土局、农委)

(二)创新资源环境监管制度体系

继续深入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每月委托第三方对36个断面水质状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将各断面水质状况及补偿资金进行通报,年底前进行年度补偿资金结算。督促各地将受偿资金用于水环境整治,倒逼当地水环境质量改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专列“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章节,明确“构建生态安全总体格局,强化生态红线区域管控,严格落实《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通政发〔〕72号),构建六廊五圈多点的生态空间结构,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要求。(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

(三)创新生态文明市场化机制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根据《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7号)和省经信委、发改委《关于将南通等苏中三市纳入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的通知》(苏经信节能〔〕813号)要求,在全市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

(四)建立健全经济政策

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继续推动银行机构开展能效信贷、碳排放权融资、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创新,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各项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融资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继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面,督促承保公司在承保期内为投保企业提供环境风险排查等相关业务,定期组织投保企业进行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和防灾防损专业培训,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巡访和督查。严格落实《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115号),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行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发挥市场价格对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引导作用。健全环保信用体系,完善环境评级机制和信用评级平台,加强评级结果内部运用,推进实施绿色金融政策。(责任部门:银监局南通分局、市金融办、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五)探索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试行)》及《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实施细则》(通办发〔〕52号),对各县(市)区及市级部门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级部门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状况,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对《关于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委发〔〕20号)进行修改完善,为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制度支撑。(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审计局)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理顺相关功能区关系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完善主体功能区的意见,制定我市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按照“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创新之都和花园城市”的新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研究为平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协调,继续推进“多规合一”总规修编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研究成果,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海渔局、环保局、交通局)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巩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果,出台南通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建设方案。聚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人口及户籍制度研究。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推进工作。结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研究,进一步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和特色镇分工有序、优势互补的城镇空间格局。指导县(市)开展2035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三区两线”的划定。继续围绕“两张清单”推进沿海重点镇生产生活配套,提升沿海重点镇配套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农办、沿海办)

(三)严守生态红线

继续做好省级生态红线调整工作,开展生态红线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守好生态底线。继续推进生态红线工程建设,提高生态红线保护水平,打造生态红线保护亮点工程。落实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措施、补偿制度,加大保护区资金扶持力度,项目化、工程化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生态保护执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落实《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苏海环〔〕2号)的管控要求,充分发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的用海闸门作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认真对照省、市关于生态红线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强濠河景区统筹管理,提高综合监管水平。(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农委、海渔局、国土局、建设局)

三、引导绿色化开发与保护

(一)合理有度开发利用特色资源

优化港口空间布局,继续推进《南通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总规环评报告的编制。深化港口一体化改革,继续推进通海集装箱码头、横港沙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贯彻落实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港口岸线使用联审制度,促进港口资源集约高效使用。提高滩涂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按照《围填海管控办法》(国海发〔〕9号)、《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办发〔〕22号)等要求严格审查用海项目。支持紫菜、贝类等碳汇渔业养殖,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海洋牧场。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确保放流数量维持在较高水平,积极推进人工鱼礁选划研究。大力发展远洋渔业,不断巩固远洋渔业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责任部门:市港口局、海渔局)

(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

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海工装备等7大类产业链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继续支持涉海企业利用海域使用权、海上构(建)筑物产权上市融资,并运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扩大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航运保险业务规模,拓展航运保险品种,积极发展船东互保、航运再保险和航运保险离岸业务。(责任部门:市海渔局、金融办、科技局)

(三)加强江海岸线生态屏障建设

落实国家海洋局《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海发〔〕2号),严格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全面加强海岸线保护力度,在红线区内禁止实施可能改变或影响岸线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组织完善各地海岸线整治修复计划并有效推进。(责任部门:市海渔局)

(四)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和工程建设

加强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监管,进一步规范海洋工程生态补偿项目实施。加快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等保护区建设,积极推进刘埠国家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开展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沿海风险源普查和江苏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相关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方式,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责任部门:市海渔局)

四、加快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聚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5500亿元,增幅10%。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计算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

(二)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落实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完成省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推进“三行业”整治,依法关停一批落后化工、印染、钢丝绳企业。制定相关行业具体推进意见,建立完善实体化组织推进机制,排出重点工作和任务,项目化、责任化推进。(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按照《南通市“十三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通政发〔〕53号),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海上风电开发使用管理的意见》(通政发〔〕50号),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集约有序开发海上风电资源。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重点和优先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地利用废弃空闲地、荒山荒坡、废弃物处置场所,以及不影响生态功能的滩涂、不改变农用地用途并且不影响生产功能的农业大棚和鱼塘,适度和有序发展地面光伏电站。(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四)强化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通过持续加强财政投入、落实创新优惠政策、狠抓科技金融扶持,引导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推进中央创新区科创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创新之都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技术研究,深入推进科技企业“小升高”培育计划,推动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力争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4%。(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加快推进“3+3+N”重点产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项目带动、基地支撑、协同发展,聚焦重点环节、集聚优势资源、落实关键举措、实现集中突破。按照“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地域品牌、领跑国内同行、提升全球影响”的目标定位,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链式扩张。放大船舶海工、现代家纺等支柱产业优势,重点推进船舶海工向特种船舶、高技术船舶、豪华邮轮等高端领域转型;加快现代家纺向设计数字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生态化、营销网络化方向提升。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统领的新兴产业集群,壮大光通信、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尽快形成新的产业地标。(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二)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

落实《南通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发改资环〔〕220号),推进83个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107.9亿的年度投资计划。强化落实节能责任,严格控制“三高”产业发展,实施一批节能、清洁生产、综合利用项目,拉长一批特色产业链,推进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污染防治、农药零增长化肥减量等政策的宣传贯彻。(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

(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努力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积极发展数字化制造,深入推进精益制造和绿色制造,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和落后产能提前主动退出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产品换代换型。(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六、节约循环高效利用资源

(一)加快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进一步落实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深化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深化重点企业限额对标、能源计量及标准化管理,深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严格节能执法监察,落实淘汰用能设备差别电价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推进工业企业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公交优先,推广节能运输工具,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完成如东洋口港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验收,加紧推进海门、通州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区)实施方案。打造中央创新区绿色生态城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责任部门:市经信委、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行政审批局)

(二)推动资源节约利用

深入贯彻《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开展重点企业用水审计工作,加强水法律的刚性约束。强化批前审查,严把用地准入关,着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鼓励企业优先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开发建设,支持企业“零地技改”,不断优化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十三五”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目标、安排规模及空间布局,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退二进三、增容技改等多种方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年度实施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国土局)

(三)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结合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逐步拓展分类管理区域范围,加大居民小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推行力度,力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5%,县(市)城区达到35%,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处置规范管理,加快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提高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置管理水平。推进再生水利用规划设计。(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建设局、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

七、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继续推进农药、电镀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工作,确保底前完成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对接,进一步强化证据收集和完善案件移送、会商和督办机制,高效推进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和行政拘留案件联合办案和移送。按照“取缔关停一批、备案完善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理,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入河排污口尾水水质监测。深入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试点,大力推进“洗尘加清扫”机械作业,逐步扩大“深度保洁”的主次干道覆盖范围;加大建设工地、市场周边等扬尘易发区域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力度,全面提升道路扬尘控制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区域治污实施方案的研究,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指导全市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提供政策支撑。加快黑臭水体整治。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提高治理实效性,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加强建筑工地的防尘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加大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执法力度,加强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污染、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建筑工地垃圾及时清运,严禁现场焚烧,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闭合监管。(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信委、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

(二)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广应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确保农药使用零增长。通过推进精准施肥、调优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进一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等措施,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力争全市化肥使用量比减少3%。提高畜禽污染治理水平,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率分别达到75%,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完成251个村的村庄污水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市农委、建设局)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持续推进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八查八改。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风险源库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类型,开展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根据五个“第一时间”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有效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八、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

(一)开展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

开展对湿地斑块的重新调查,制订湿地名录,开展分级管理。制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推进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加强退化湿地的生态修复,针对我市湿地近年来受入侵植物互花米草严重危害的现状,积极开展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二)水生态系统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工程。对农村河道清障工作进行“回头看”,继续完成农村等级河道坝头坝埂清障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河湖行动,坚持典型引路,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水美乡镇、水美村庄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总体面貌。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按要求开展我市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推进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保护区整治。(责任部门:市水利局、环保局)

(三)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市区河道整治工作,全年完成河道整治工程20项。完善观测站点建设,丰富预警报产品和发布形式,继续推进南通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建设,完善观测站点建设,开启全省海洋捕捞渔船及海洋渔业从业人员应急示位标试点工程,专题开展用户需求和供给侧调研,对示位标技术、配置以及管理等要求进行重新设计与定位,完善主要指标。(责任部门:市水利局、海渔局)

九、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一)传承生态历史文化

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完善“四有”档案。高质量推进南通博物苑拓展提升工程,打造中国博物馆事业的“朝圣地”。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唐闸历史工业城镇内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挖掘“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的价值和内涵,加强保护、利用,做好世界遗产申遗工作。积极做好国保单位“三防”申报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市文物安全。加强狼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结合狼山生态保护对狼山老镇遗址进行研究,按照原有老镇肌理进行保护恢复研究。(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规划局)

(二)建设生态制度文化

继续做好《薪火相传---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风采》撰写工作。做好非遗工坊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对外开放工作,策划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继续依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借助新媒体探索环保宣传新途径,不定期播发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动态消息、典型报道及舆论监督报道,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品牌。南通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天发布南通海洋天气预报、空气质量日报、人体舒适度指数。(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环保局)

(三)巩固生态意识文化

督促以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为重点,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敢于碰硬,大胆曝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动群众,倡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关注生态保护的重点项目,追踪项目进度,加大对生态系统保护的宣传力度。从宣传报道、深度调查、系列短评、直播访谈、系列活动、新媒体融合等方面,全方位报道我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及成效,在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共识,在官方微信上推出“南通生态文明建设百姓满意率调查”,通过倾听百姓呼声,梳理、总结百姓的期盼、回复、建议等。大力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开发实施富有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建设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教育局)

(四)强化生态行为文化

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再生资源网点布局,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两网衔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缓解城市拥堵。做好一期公共自行车合同到期后相关工作,强化二、三期公共自行车系统日常监管,做好车辆设备维护维修、调度等工作,提升市民满意度;对现有网点进行优化调整,使网点密度和布局更加合理。做好四区、卡务公司、三家自行车公司日常运营协调对接工作,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在市区新辟4条、优化调整8条公交线路,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6%。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一体化,缓解南通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及其占比,政府绿色采购比重达到89%。(责任部门:市商务局、交通局、国资委、财政局、城管局)

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按照《江苏省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351号)要求,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继续组织覆盖全市相关部门的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发展培训,强化部门能力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软硬件能力,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发改委)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表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