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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强化法治保障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时间:2020-06-10 0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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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强化法治保障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40天内召开三次会议,作出三项有关疫情防控的决议决定。

图为3月20日,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周松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也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依法防控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有力助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坚持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依法防控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只有坚持依法防控,做到主体适格、措施适度,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各项防控举措得到社会认同人民支持。人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是制定修改法律法规、作出决议决定,还是推动法律法规实施、提供法律服务,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摆在首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用法治思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防控是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最有力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我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及时发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依规,才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才能使防控更加精准、科学、有力。人大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一线,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举措,推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发挥好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用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积极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不但要依法推进疫情防控,也要依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人大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立足当前,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以法治方式破解境外输入等防控重点问题,为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和生产经营创造法治条件;又谋划长远,加快完善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各领域具体制度,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实现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

二、坚持人民至上,为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多次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全力助推依法防控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

及时调整立法监督计划。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作出调整,加快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法规,启动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立法工作,把修改我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等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加开两次常委会会议。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2月至3月,40天内连续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打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的惯例,在2月增加召开两次常委会会议。2月10日、2月18日分别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多项有关防控疫情的议案,及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出三项决议决定。紧跟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2月10日,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规范,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并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月18日,作出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措施、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运用法治方式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相关违法行为。3月20日,作出全国首个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从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动员社会参与等,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使尊医重卫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开展多种形式监督。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将分别带队赴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关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公共卫生安全筑牢严密法治防线。3月19日至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建立环环相扣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闭环操作链,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今年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

动员代表广泛参与。1月25日,发出《致福建省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号召全体代表切实担当依法履职、为民尽责的政治责任,倡议全体代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各条战线上的各级代表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响应保障工作。医疗卫生系统的代表们坚守岗位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民营企业家代表捐款捐物等,文艺界代表通过歌曲、书画等表达对抗疫人员的敬意,基层代表认真做好群防群控工作。疫情形势好转后,省人大常委会又动员广大代表积极助力复工复产,企业界、生产一线的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发展生产,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担当和风采。

三、积极履行职能,全力助推依法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同时,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及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给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各级人大应牢牢把握当前形势,找准定位和着力点,积极有效作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一)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法规制度

于法有据才能依法有序,立法是依法防控疫情的首要环节。这场疫情呈现的新特点新挑战,暴露了现行法规制度还有不完备不适应的地方。各级人大应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在地方立法上补短板。主动回应当前疫情防控中的法治需求,重点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立法,加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等立法步伐,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对人财物的调拨和征用,加强养殖行业以及市场全过程监管,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关注全国人大立法动态,及时制定配套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修订药品管理法,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等,我省应加强相关领域前期立法调研,适时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法专家、高校立法基地等进行研讨论证,条件成熟的尽快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

在法规修改上堵漏洞。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梳理和评估我省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重点查摆不符合形势发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尽快作出相应修改。如《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应尽快启动修订工作,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在配套制度上强弱项。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特别是有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有机紧密衔接,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如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修订《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在决议决定上增时效。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有立法程序少、出台快、针对性强等特点和优势,能在最短时间内提供法治支撑。新冠肺炎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各级人大应主动适应疫情防控不同层面、不同阶段的法治需求,在特殊时期以决议决定的形式作出规定,有效凝聚全社会共识、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依法支持并授权政府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为政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方面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二)切实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执法司法是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关键一环。各级人大应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让法律法规生威。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有效实施方显法律刚性。应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时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我省在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的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让决议决定落地。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等三项决议决定。要加强对这些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把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相关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管控,特别是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等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抓紧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决议决定成为刚性约束,能够落地实施。

让专项审议见效。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中,重点听取疫情防控、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就业、民生等方面情况,做到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提出应对之策,真正形成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开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生态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查办涉及疫情相关案件。同时深入分析应急状态下执法司法工作的特点,加大对执法司法的支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依法防控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培养,为依法防控疫情、依法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群众的知晓和理解、关注和参与至关重要。各级人大应多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宣传引导,通过答记者问、撰写法律法规解读文章、制作疫情防控普法相关知识问答和工作指引手册等多种方式,推动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避免出现“不知法而犯法”的现象,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相信法律,推动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支持立法、配合执法、信任司法、努力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防疫法律服务。立足省情和实际,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关切和法治需求,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各级人大可组织专家学者、立法干部队伍,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等形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和企业依法解决因疫情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当表率、做榜样,在疫情防控的各条战线、各个阶段各展所长、各显其能、各尽其责,带头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投身群防群治和复工复产工作,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汇集、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代表力量。

这次疫情危机,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只要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依法科学有序抗击疫情,依法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终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也一定能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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