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和开封市冬(春)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6号)精神,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作息时间调整
根据季节变化,自10月9日起至4月30日,市直单位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不另行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9月15日
来源:开封日报
原标题:《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和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