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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保年度结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1-13 15: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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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保年度结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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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转时间:7月1日零时至7月3日零时。在此期间,各医(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自7月3日起的正常工作日,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冲正报销。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二、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三、异地就医人员在7月至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6月底未出院的须在6月30日进行中途结账),必须在9月30日前到医保经办机构和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申请厦门市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人员,在7月至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当月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避免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六、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

1、登录微信“厦门市医疗保障”(微信号:xmylbz)

2、各医(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查询机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咨询电话:12333

七、市医保中心现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三楼,请相互转告。

八、市医保局正式发布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号:xmylbz)为广大市民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

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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