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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发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指南 请查收

时间:2024-01-09 1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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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发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指南 请查收

邹城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指南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欢迎你们回到家乡,为更好地为你们服务,及时、快捷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

待档案到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后,携带齐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办理报到手续。

(一)报到时间

1、9月1日至9月31日(9月退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12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退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携带材料

1、入伍通知书原件;

2、销户证明(有效期内);

3、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4、退伍证原件;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二、自主就业审批及发放

报到时,准备齐有关手续到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办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月1日前发放到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退役士兵的联系电话在8月份之前尽量不要更改,若有更改请及时通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以免影响享受有关待遇。

1、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复印件2份;

2、退伍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正面(本人)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本人,一类卡)的正面复印到一张纸上(1份);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携带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户籍在邹城本地的证件、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党费交至办理时的当月或上月),在有效期内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办理。办理完毕后,携带党员档案到基层党支部所在镇(街)党建群团办公室办理有关党组织关系。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邹城市委,团费交至办理时的当月或上月)等在有效期内到团市委办理。

办理地址:邹城市委院内人大办公楼北楼337房间(平阳东路,新一中南门东200米)。

联系电话:0537-5115766。

五、预备役登记

退役后,请携带退伍证到邹城市人民武装部盖预备役登记章。

办理地址:邹城市名泉路东首。

联系电话:0537-5237055。

六、落户

入伍后销户的退役士兵,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携带有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1、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参军注销证明: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内能查询的不需要出具)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综合服务大厅。

各派出所联系电话:

古塔派出所 5585242 千泉派出所 5585273

站东派出所 5585258 府前派出所 5585318

岗山派出所 5585306 铁西派出所 5585288

城郊派出所 5585333 中心派出所 5585353

平阳寺派出所 5585362 北宿派出所 5585383

南屯派出所 5585394 落陵派出所 5585403

太平派出所 5585374 唐村派出所 5585411

峄山派出所 5585453 石墙派出所 5585423

郭里派出所 5585433 看庄派出所 5585443

香城派出所 5585473 田黄派出所 5585503

城前派出所 5585511 张庄派出所 5585493

大束派出所 5585483

监督电话:邹城市公安局户籍科 0537-5585066。

七、一次性退役金卡激活

服役期间户口注销的,持居民身份证、落户信(安置部门开具)或重新落户的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服役期间户口未注销的,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本人到中国农业银行网点进行激活。

办理地点:中国农业银行邹城各网点。

联系电话:0537-5212254。

八、保险关系转接

(一)养老保险

落完户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军队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社保中心征缴科办理。

办理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44-45号窗口(新一中北门往东200米路南,孟子大剧院对过)。

联系电话:0537-5295391。

(二)医疗保险

携带身份证、《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到医保局基金征缴科办理。

办理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43号窗口(新一中北门往东200米路南,孟子大剧院对过)。

联系电话:0537-5258048。

(三)失业保险

退役后未就业的自行妥善保管《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役后就业的交由用人单位与档案统一保管。

联系电话:0537-5214725。

九、伤残退役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伤残退役士兵,自部队办理了退役手续后60日内,向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申请转入抚恤关系,以便及时按标准发放残疾抚恤金。需要准备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4、《残疾军人证》原件;

5、《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复印件1份(不需提供);

6、《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1份(不需提供);

7、二寸近期免冠照片(非军装照)4张。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室。

联系电话:0537-5253573。

十、职业技能培训

享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十一、三等功奖励金

在8月1日之后,荣立三等功的个人,准备齐相关材料交至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可领取三等功奖励金(已领取的不再发放)。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1、三等功喜报;

2、三等功证书复印件及简要事迹;

3、立功受奖通知书(第二联、第三联)原件;

4、表彰通令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方便提供,可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伍时间、立功年度、通令号、通令时间等。

以上所需材料需部队政治部门通过机要的方式寄到我处。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室。

联系电话:0537-5253573。

十二、优秀义务兵增发优待金

在8月1日之后,服义务兵役期间获得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士兵,准备齐有关材料到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办理增发一次性优待金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1、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

2、喜报;

3、证书;

4、银行账号(账户名为退役士兵本人,在邹城开户的工商、农业、建设、邮储、农商行任意一行)、电话号码。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室。

联系电话:0537-5253573。

十三、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退役士兵到派出所办理出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携带退役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钢山街道 5115376 峄山镇 5675359 看庄镇 5690565

千泉街道 5112347 香城镇 5738067 张庄镇 5710011

凫山街道 5300135 城前镇 5819618 田黄镇 5770798

中心店镇 5511755 大束镇 5577245 唐村镇 5470054

北 宿 镇 5411800 石墙镇 5610083 郭里镇 5630190

太 平 镇 5458034

以上不明事宜,以各部门业务科室解释为准。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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