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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名请求被调岗老师“回归”:体罚学生的为何是“好老师”?

时间:2022-06-18 2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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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名请求被调岗老师“回归”:体罚学生的为何是“好老师”?

文丨殷国安

近日,盐城市滨海县一名学生脸被打青打紫的网帖在当地论坛上发酵,很快,涉事学校回应,涉事老师会依纪依规处理。然而,没过几天,该事件又出现了反转,家长们集体写请愿书,联名签字按手印,恳请安排李老师重回七(1)班正常上课。(1月3日《扬子晚报》)

12月下旬,盐城市滨海县有网友发帖称: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的初一某班班主任李某某,于12月20日上午10:50左右,当堂殴打学生,猛扇学生耳光十多次,将学生的头部猛烈撞击黑板,导致学生左侧眼眶和左侧整个脸部大面积淤青红肿发紫发黑,当时就有眼睛模糊看不清现象,晚上开始伴有头昏、呕吐,脖子疼症状。

据称,殴打学生仅因漏整理两道数学错题。12月21日,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在网上发布情况说明:经我校调查核实,网帖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我校将依纪依规对该老师作出严肃处理,做好被体罚学生的治疗和心理疏导工作。最终如何处理李老师,情况说明中并未透露。但有知情人透露,事发后,李老师就被调离学校。

但事情却出现“反转”:12月22日,一份题为“关于‘恳请安排李清平老师重回七(1)班正常上课’的诉求”的请愿书在网上流传开来。记者注意到,该请愿书共有两页纸,近50个人的签名和红色手印。

李老师虽然体罚学生,但从近50名家长的请愿书看,大多数家长还是拥护李老师的,这才不同意李老师被调走,要求李老师继续任教。就是说,在绝大多数家长眼中,李老师是个好老师。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奇的事。过去就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老师体罚学生了,结果学校首先解释:体罚学生的老师“出发点是好的”“都是为学生好”,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同时,学生家长有时也发出意见,说这个老师真的是个好老师。

例如,广州一小学老师下课后不准学生上厕所,学生被罚下课“憋尿”;安徽合肥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初级中学,一位班主任老师因学生没有按规定默写古诗词,当场掌掴班里38名学生,结果被偷带手机进入教室的学生录下并全程发到网上;这些体罚学生的老师被媒体曝光后,学校就都强调他们是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体罚学生的都是“好老师”?这其实并不是瞎说。这里“好老师”的依据是,这些老师都是工作认真负责的。这应该是真的。如果一个老师不负责,学生不管如何不守纪律、不认真学习,他都不会往心里去,当然不会去体罚学生了。

那些体罚学生的老师,真的是为学生好,真的是“恨铁不成钢”。这一次,滨海的李老师被家长要求继续任教,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李老师教学的成果喜人:家长们告诉记者,七(1)班第一次考试排名全校倒数第一,后来在李老师引导下,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现在家长揪心的不得了,很多家长哭得很厉害。孩子现在的状态很不好,集体成绩都下滑。”

但问题是,体罚学生的老师虽然是为学生好,甚至也真的能够把分数搞上去,但体罚学生确实违法的,也是不懂教育科学的表现,是无能的表现,说明这些老师水平不够,甚至不符合教师的标准。体罚学生犯了错误,却被认为是好老师,其本质就是先进的教育法规和教育理念与落后的应试教育和分数挂帅的标准之间的矛盾。

我们要处置体罚学生的老师,依据的教育制度,家长要求挽留体罚学生的好老师,看的考试的分数,这就是矛盾所在。那么,教育部门将如何处理家长的请愿书?我的看法是有章可循,按照规定处罚,要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从《办法》第三条可以知道,对犯错误教师的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如果李老师进行处分后可以继续任教,那也不妨继续在这个班任课,算是满足了家长们的意思;如果确定李老师不能继续任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目前传说的所谓“调离”,显然不适合,“调离”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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