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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话了:“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

时间:2019-07-11 0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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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话了:“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

“快速贷款,无需抵押,2小时到账”,当你急用钱的时候,看到这些小广告是不是很心动?可事实真的如此吗?这些机构真的就会这么容易房贷吗?

然而

“套路贷”不是贷

是犯罪

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

“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那么,究竟什么是套路贷?又有哪些惯用手段呢?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骗局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以办理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的放贷行为,放贷人往往侵吞被害人房产、等产。

有人会说:“我又不傻,怎么会像这些人借钱呢?”

告诉你,那一刻你是真的傻!他可能并不是你眼中房贷的人,而是您的新同事、新业务伙伴、甚至新男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你又会说:“我怎么会违约呢?我这么守信用的人,一定会及时还款的。”

是的,你会按时还款的,可不确保对方会及时收款啊!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他有各种理由拖延你的利息!

然后你还是不信:“我会报警的呀!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我一定要给他们捅出去,让法律为我主持公道”。

告诉你,对方掌握你所有的证据,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对方没有违反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你们的借贷行为就是成立的,对方有权向你追索相关权益。

看到这是不是很气愤?所以,接下来,我们就带大家普及一下:“套路贷”是如何一步一步让你上当的。

一、阴阳合同,制作银行流水痕迹、虚增债务

当事人借款5万元,对方让当事人签订10万的借款合同,然后告诉他:“另外5万只是银行走个账,没有关系的。到时候你还5万就可以了。”结果,时间一到,公司要求归还10万,并拿出银行流水,当事人无力辩解。

二、高违约金,诱骗被害人多方借款平账

一旦当事人违约,没超过一天,就有高出平常利息许多倍的违约金。

三、被忽悠继续贷款,被迫抵押房产

当事人还不上A公司的钱,对方就会假意帮助出主意:“要不你去B公司借款吧,先把这笔钱还上,这样你就有更长的时间筹钱了。”

B公司:“你得抵押才能借钱给你。”

当事人:“我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

B公司:“没关系,我们可以帮您解押。”

于是,当事人就陷入了借钱解押,又要借钱还贷的陷阱。

对此,

公安部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二是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是挂牌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赴多地实地督导案件侦办工作;四是主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进行打击。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严厉打击“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分析研判和发现预警能力,不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并积极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集中约谈一批网络借贷平台,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案例1:彻底铲除以盛某为首的黑势力团伙

以盛某为首,以杜某、盛某军、杜某海、魏某正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徐州市火车站附近,并以此为据点暗地里向徐州市区及周边的不特定人员以“套路贷”形式开展非法放贷,围绕放贷大肆采取滋扰、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欠款,社会影响恶劣。

套路一:

不需要任何担保、一张身份证即可放款的”空放”:

盛某、魏某、杜某等人通过发放卡片、微信群发广告、小额信贷公司介绍、中介推送客户的方式招揽生意,表面上与被害人签订利息在受法律保护利率范围的借款合同,并留存转账银行记录,实际却额外收取“违约金”“保证金”“平台费”等高额费用,刻意造成借款人已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并通过提起虚假诉讼达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借款人“违约”后,公然在借款人家门口喷侮辱性字样,用喇叭喊话、摆放花圈等形式,甚至使用非法拘禁的方式向借款人讨要债款。

同时,他们会制造陷阱,单方面肆意制造、认定违约。如11月份前后,王某贷款3万实得2.1万元,两期44天共还款1.8万,第三期王某准备还款时,还款电话打不通,去公司也找不到人而未及时还款;后王某即被以违约为由层层追债,短短几天,盛某等获利近3万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裸贷”,以此要挟,要求被害人陪酒、陪唱,以换取照片不被公开。

套路二:

有辆车担保就能借出钱的“二流贷”:

他们故意在合同中暗藏条款,GPS无信号、车辆开出合同限定范围都属于“违约”,甚至盛某及其黑社会团伙成员明知车辆已在别处抵押,仍为其放款,在合同中故意写上如在别处进行抵押即属违约,这样合同一旦签订,他们立即就能收取所谓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数倍于被害人拿到的钱。

徐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侦办,先后侦破该团伙聚众斗殴案、敲诈勒索案、寻衅滋事案、非法拘禁案、诈骗案、保险诈骗案等案件109起,通过各种手段共非法敛财220万元左右。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逮捕34人。盛某一案被江苏省政法委挂牌督办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重点案件。

12月29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盛某等人公开宣判,33人获刑。

头目盛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魏某正、杜某等10名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至7年不等的刑罚,其中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盛某为首的黑势力团伙被彻底铲除。

案例2:打掉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

该犯罪团伙多次以套路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涉及被害人80余人,涉及案件90余起,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

套路一:

“君子协议”暗含猫腻:

7月,苗某先后找刘某凯借款6.2万,后刘某凯等人通过相互作托、“签订君子协议”等方式虚增债务,短短三个月内诈骗苗某位于丰县某小区价值30余万的房产一套;在刘某凯等人索债过程中,多次采取在苗某经营的网吧门口拉横幅,拿着扩音器在苗某生活地附近吆唤,并在附近路面上、电线杆上、墙上等处喷绘侮辱苗某的字眼等方式索要债务,致使苗某网吧倒闭、离家出走。直到警方找他核实案件,这个噩梦才告结束。

套路二:

“金服”公司成放贷幌子:

开始,在刘某凯的带领下,在刘某凯家的车库内设立“办公地点”,开始实施“套路贷”,后在丰县注册了徐州某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又在枣庄市区成立了一家“某某金服”的放贷公司,形成了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犯罪组织,以“放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设置圈套虚增债务、签订陷阱条款、高额违约金协议,最后环环相套,达到骗取、敲诈被害人巨额钱财、房产、车辆的目的,对借款人采用恐吓、威胁、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反复盘剥敲诈,在江苏省丰县、山东省枣庄市两地大肆实施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1月4日,以刘某凯为首的涉黑组织成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刘某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余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及以下不等刑罚。

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够有所警戒,瞪大眼睛。借钱需要到专业机构,不要贪图小利而走旁门左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无线新沂综合网络整理

编辑:杨帆 责任编辑: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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