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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时间:2022-07-15 0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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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22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文先生、丰含标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督导期限自11月22日至12月31日。

公司于4月3日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丰含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信证券指派季青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丰含标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文先生和季青女士。国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2.季青女士出具的《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3.季青女士的《中国证券业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月3日

附:季青女士简历

附:季青女士简历

季青,女,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7月至8月先后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了科恒股份并购浩能科技重组项目、蓝思科技可转债项目、锦鸡股份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TMT业务总部项目高级经理。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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