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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郑法院家事审判名片添新彩——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9-09-25 04: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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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郑法院家事审判名片添新彩——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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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南郑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作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先进典型,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国字号荣誉称号,为汉中家事审判工作再添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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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自7月设立以来,作为省高院确定的试点法院,从本地实际出发,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机制,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推行专业化审判建设,将家事案件与合同、侵权等传统民事案件相区分;对传统的审判法庭模式进行改造,营造家事审判特色氛围,设有圆桌审判庭、布置温馨的家事调解室、亲子室,构建浓郁的家庭氛围,打造柔性诉讼环境,利用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等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变对抗式审判为引领式审判,注重修复亲情的裂痕;法庭70米“家风家训文化墙”以及审判区、办公区内的家风家训典故、箴言,让当事人和群众能够感受到传统美德熏陶,营造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和谐氛围。

家事审判庭“家风家训文化墙”

圆桌审判庭

南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在保持高调解率的同时注重诉调对接,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的化解,不仅联合妇联、司法局以及镇村两委会,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还选任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通过调解员、调查员就近、接地气的优势,区分当事人婚姻真实情况,明晰未成年子女抚养现状,为法官的调解和裁判形成助力。

联合区妇联、区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南郑法院大力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家事法官们通过送法下乡、以案讲法,与群众“扎堆”,开展生动丰富的法制宣讲活动,坚持不懈地对镇村调委会、妇委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纠纷的源头治理夯实基础,形成“源头治理为先、诉前调解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新实践,拓宽了家事审判服务宽度,使家事审判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护航。

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南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依托本院信息化建设,借力新媒体,打造家事审判网络平台,将云上法庭、远程视频法庭的功效最大化,充分便利了家事案件当事人,利用远程调解和在线释法答疑充分建立起诉调对接的网络平台。并且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建立了“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微信号和微信群,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同时吸纳家事调解员,优化了人员分类衔接问题。家事审判庭还借助各种现代宣传媒体,宣传家事审判改革的精神,推送家事审判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家事审判庭云上法庭

当事人为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及区妇联维权中心送锦旗

这支以“娘子军”为主力的家事审判队伍,在负责人龚菊英的带领下,把法律的刚性和法官的柔情有机结合,注重情与法的交融,刚柔并济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了家事审判弥合裂痕、修复亲情、挽救家庭的职能,实现了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打造了汉中地区家事审判的亮丽名片,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近年来,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先后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南郑区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负责人龚菊英先后被评为“汉中最美政法干警”、陕西省首届“十佳女法官”,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两次。

供 稿:区法院叶青 张鸣蕊

本期编辑:吴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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