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设立学校对照标准进行实地审查评估,经研究,拟同意批准设立嘉峪关市博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1月19日至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嘉峪关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反映。
联系电话:0937-6789786
地 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与胜利南路交叉处向东100米市人社局3005室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