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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中小学 幼儿园春季学期 第三阶段开学复课工作的通告(第二十八号)

时间:2022-08-16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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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中小学 幼儿园春季学期 第三阶段开学复课工作的通告(第二十八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51号)《关于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卫电﹝﹞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327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分批、错时错峰的开学原则,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第三阶段开学复课工作通告如下:

5月6日:高中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一、二、三年级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及复核工作;

5月11日:幼儿园、体校、特殊教育学校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及验收工作;

除面向参加高考艺体类等考生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之外的其他社会培训机构,须在各学段学生全部返校且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线下培训活动。

各县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责任。细致扎实做好学校复课核查、推演、验收工作,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指南(四)》《关于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卫电﹝﹞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返校复学疫情防控的通知》(皖疫控办﹝﹞327号)等文件规定,细化实化师生返校 、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各项方案、计划、制度,确保学校各项条件符合开学复课要求并通过复核和实地验收,确保复课复学工作顺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4月30日

【来源: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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