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通报,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
经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 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昨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
当日下午,老干妈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并没有与腾讯有任何的合作,关于此事老干妈公司认为,腾讯公司被骗了!老干妈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稍晚会发布声明。
当日晚间,针对“被腾讯公司起诉”一事,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老干妈方面表示,针对上述重大事件,公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来源丨综合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