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5日),全市机关“第一书记”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市税务局召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部署试行机关“第一书记”工作,提升我市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封春晴参加会议并讲话。
机关“第一书记”,由各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任期一般为3年,将配合支部书记的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封春晴指出,试行机关“第一书记”工作制度,是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的有力抓手,是提高机关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有益探索,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的有效助力。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着眼发展全局,把机关“第一书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紧扣职责定位,找准机关“第一书记”工作的着力重点;要明责履责尽责,真正把机关“第一书记”工作抓出成效、创出特色。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市税务局推行机关“第一书记”制度的实践成果。市税务局、海安市、市级机关工委三家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