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明年1月1号起施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明年1月1号起施行

时间:2023-05-15 08:28:30

相关推荐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明年1月1号起施行

记者从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违规运输危险货物最高罚款20万。

据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委书记黄任介绍,我市交通运管部门将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规定了托运人、装货人、承运人、收货人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相关活动各参与方的责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非法托运危险货物问题,建立了危险货物托运清单制度,要求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提交托运清单,不得匿报谎报,强化运输源头管理。

针对违规装货和违法运输等突出问题,建立了充装环节查验制度,装货人在充装或者装载货物前要对车辆、人员、罐体、货物合规性进行查验,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

针对常压罐车安全水平低、带病运行问题,建立了常压罐车罐体检验制度,只有经具备专业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罐车罐体方可出厂使用,保障运输装备本质安全。

针对各地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不统一的问题,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对5类特定区域、路段、时段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并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绕行路线。确需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至6时之间,推动统一通行管理政策,保障危险货物高效流通。

在总结交通运输部有关农药、涂料等小件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经验基础上,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完善了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管理制度,对84消毒液等小包装日化品,以及气雾剂和化工品试剂等低度危害物品运输实施豁免管理,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提交托运清单,如果出现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将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 陆伟 贾亮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