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契税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定于9月1日起实施,97年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在《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事项。相比条例,契税法更加规范、效力等级更高。
契税的法定税率为3%—5%,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发生变化,而且可以预期,目前各地的契税优惠政策短期内也不会取消。契税法的适用于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以下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也就是说,契税是专门针对土地、房产权属转移征收的税费,契税法是针对房地产权属转移环节的专项立法。契税法的出台,拉开了国家层面对房地产领域相关税收规范进行修法、立法的序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列入立法议程的法规,与税收相关的,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房地产税法》等,国家财税立法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
8月11日传闻深圳市将试点征收房产税,家庭首套住宅免征,个人免征60平方米房屋的房产税。该传闻随即被辟谣,有关部门称该传闻不属实。但是,结合此前上海市、重庆市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实践情况,效果并不理想,不排除国家新增试点探索新的房产税征收模式的可能性。
当城市化建设步入尾声阶段,存量房地产就是社会最大的一笔固定资产,也是政府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在各项税收立法稳步推进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法还会远吗?房地产投资者完全可以抛弃侥幸想法,早做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