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提振消费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4月29日,市总工会组织各基层工会向广大职工会员发放会员福利消费券,激发职工的消费热情,发挥职工消费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排队领券现场。
基层工会根据年度工会经费情况,向本单位职工发放会员福利消费券,发放标准由基层工会自定,但全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严格遵守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为保障消费券的安全有效使用,市总工会提前与市餐饮协会、蒙客隆超市等商家沟通对接,做好前期工作。
工作人员详细介绍用券说明并登记信息。
据了解,此次会员福利消费券采用“通券”方式,消费券面额为100元、50元、20元、10元,4月30日(含当日)前发放到位,并在5月15日(含当日)前消费完毕。凡到店消费者,可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金额的50%,抵扣金额必须与消费券等额,不满20元不得抵扣。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严格遵守市总工会要求,禁止恶意抬高或降低起扣金额和抵扣比例。活动涉及餐饮、超市、家电、通信等4大类31户商家。
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此次发放会员福利消费券目的是,在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向好的情况下,助推“六大集中行动”的实施,积极促进我市服务行业有序恢复,助力提振社会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