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村委会、各岵山荔枝相关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为更好的保护岵山荔枝品牌,做大做强“岵山荔枝”地理标志产业,保护“岵山荔枝”品牌不被假冒,维护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我镇拟于使用“岵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可以向批准公告中确定的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1、产品产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规定的特定地域范围;
2、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规定质量技术要求;
3、产品有已批准发布的相关标准
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三年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使用专用标志。
二、申报材料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件)2、产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范围的证明3、有关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三、申请对象
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要有相关岵山荔枝种植、销售的范畴均可申请。是否符合申请对象要求的咨询电话:0595-23881881。
四、申请时间
1、申请使用时间:7月17日-8月25日;
2、统一送检时间:7月20日上午6:30。
五、注意事项
申请使用“岵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岵山荔枝检验报告,未出具检验报告将无法通过申请,各申报者可自愿选择检测机构。
2、提供的检测样品必须在产品保护区域采摘期间的岵山荔枝,根据岵山荔枝生产周期,请尽快送检。
岵山镇人民政府7月17日
消息来源丨乡愁永春古镇岵山
整理编辑丨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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