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10时许,莲花山交警大队一中队长徐嫡、民警毕磊,在辖区东吉林大路与雾开河大街交汇处例行排查酒驾时发现一自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突然掉头行驶,民警立即驾车将其拦停。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当前驾驶员林某42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时间:2020-04-06 09:26:52
7月15日晚10时许,莲花山交警大队一中队长徐嫡、民警毕磊,在辖区东吉林大路与雾开河大街交汇处例行排查酒驾时发现一自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突然掉头行驶,民警立即驾车将其拦停。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当前驾驶员林某42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