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6.76亿元,同比下降11.6%。
从限上批零业的商品分类零售情况来看,在有零售的23大类商品中,处于正增长的有12类。
1.指标解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统计范围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编辑:无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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