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范围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二)报检要求
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须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
单选题:
我国对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实行( )。
A、登记制度
B、卫生注册和登记制度
C、质量许可制度
D、登记管理制度
答案:C
解释:
A、国家对“出口小家电产品企业”实行登记制度。
B、国家对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和登记制度。
C、质量许可制度,国家对出口玩具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D、登记管理制度,我国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三)报检应提供单据(重要考点)
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2、《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
3、该批运输包装容器的生产标准
4、该批运输包装容器的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四)、《性能检验结果单》的用途
1、出口危险货物的经营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品质检验时,必须提供《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重要考点)
2、出口危险货物的经营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时,必须凭《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重要考点)
3、同一批号,不同使用单位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在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内,可以凭该单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分证。
4、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本地区运输包装容器销往异地装货使用时,必须附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性能检验结果单》随该批运输包装容器流通。使用地检验建议机构在接受出口危险货物报检时,凭《性能检验结果单》受理品质检验和是使用鉴定的报检。